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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特材品項日新月異且眾多、功

能複雜,上開作業流程在運作一段期間

後,委員認為應可再予精進,並提供更

多國內、外價格資訊,及納入前後的使

用量與對健保的財務衝擊,遂於

104

12

月份委員會議決議:「請本會幕僚

與健保署共同研修前所訂定之作業流程

(含需檢附的資料),期於會前蒐集更

多資料供委員參用」。

幕僚乃依之研提修正草案,洽請

健保署提供意見後,並透過問卷蒐集

委員意見(調查結果如附錄十),提

105

5

月份委員會議討論後修訂之

作業流程詳附件,示意如圖

3-16

。本

次修正有

3

項重點,首先將原「每半年

討論

1

次」之期程,縮短為「每季討論

1

次」,以提升納入健保給付時程之效

率;其次,增修訂「基本資料表」部分

項目,以完整呈現健保署提會討論特材

品項之價格與財務影響等相關資訊,並

改以兩欄方式呈現,使資料更易比對及

利委員討論;並新增「檢核表」,以明

確列出委員考量是否同意列為自付差額

品項之重要原則,包括:資料及程序完

備性、保險對象權益保障、實證資料足

以佐證、價格未偏離國際行情(詳表

3-13

)。

3-16

 健保會討論自付差額特材作業流程

3

1

日前

5

月份委員會議

12

月份委員會議

次年

5

月份委員會議

4

15

日前

.健保署將提案送

健保會

.幕僚檢視提案,

視需要洽請專家

學者提供建議,

及請健保署補充

資料

.提委員會議

討論

.健保署參酌

委員意見,

報請衛福部

核定公告

.「新增」自付差額品

項:健保署於開放半

年後(

5

月或

12

月委員

會議)提報檢討報告

.「健保已納入」自付

差額品項:健保署於

每年

12

月提報整體檢

討報告

.彙整品項

資料

.送請委員

參閱

「每季」討論

1

次(

5

8

11

月、次年

2

月份委員會議)

(以下時程以「第

1

季」為例。)

定期檢討

76

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第三章 105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