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4
三、專案報告暨決定:
健保署報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方案執行成果:
委員所提建議請健保署參酌,並提供相關書面說明。
27
105
年度委託元智大學辦理之「建構整合全民健保總額協定分配、給付範圍審議及費
率審議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科技計畫,繳交期中報告。
7
月
22
召開
105
年
7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一)本會重要業務報告:
106
年度各部門總額協商順序案經抽籤,依序為:醫院部門、牙醫部門、中醫
部門、西醫基層部門,其他預算則安排於最後。
(二)健保署
105
年
6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案:
請健保署參酌委員所提意見,提供相關書面說明,及酌修業務執行報告內容。
二、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反對衛福部自
10
月起開放健保醫療申請款額第一線個別醫師需具名審查公開之
措施,應依據
20
年來對健保醫療審查制度具名不公開措施為準則,並請另行建
立乙套公平、公正、合理可信、正義的新審查共審評議制度案(保險付費者代表、
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專家學者提案):
(一)基於下列理由,多數委員建議維持現行審查醫師內部具名、不對外公開之作法:
1.
為維護審查醫師人身安全及工作權,避免公開後須承擔不必要的壓力,而致
影響擔任審查醫師之意願。
2.
醫師執行審查行為有其專業裁量權,公開審查醫師名單後,恐限縮其裁量空
間,倘因此影響核刪結果,將使得總額點值下降。
3.
若僅試辦部分科別公開審查醫師名單、部分科別維持現行作法,可能因不同
科別適用方式不同,而影響審查公平性,造成醫界內部不和諧。
(二)建議回歸問題本質,應探究目前所面臨的問題及配合研提解決方案。若爭議點
在現行審查制度,則應全盤檢討,例如:審查標準是否具一致性、有無複審機
制、隨機抽樣方式以及其核減點數回推計算之合理性、爭審之救濟機制是否健
全等。請健保署參酌委員所提建議,檢討現行審查制度,並與相關團體溝通,
完成改善方案後,提至本會報告。
三、專案報告暨決定:
健保署報告「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兒童過敏性鼻炎照護試辦計畫(草案)」:
(一)本案原則通過,惟不包含中藥飲片。至所涉支付標準調整部分,授權健保署會
同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議定後,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二)建議洽請客觀公正之學術單位評估本計畫之實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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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