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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91.1.1

95.2.16

98.6.1

104.9.1

徵收金額

5

元/每包

10

元/每包

20

元/每包

20

元/每包

分配健保

安全準備比率

70%

90%

70%

50%

3-24

 歷年菸捐徵收金額及分配健保安全準備之比率

健保會將委員意見函請衛福部參

酌,並請健保署持續追蹤其修法進程,

主動、即時將該案最新動態提報至健保

會。截至

105

年底,該修法案尚未排入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籲請將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比率調降

20%

,其中未使用於長期照顧用途之

17%

回歸健保

菸品健康福利捐立法意旨係希望將

所徵收的費用,運用於防治菸害所造成

的相關疾病,因此「菸品健康福利捐分

配及運作辦法」規定,應有一定百分比

挹注健保安全準備。

衛福部於

104

8

20

日預告修正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修正

條文,擬將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予健

保安全準備比率,由

70%

調整為

50%

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之制定公布,增列

長期照顧資源發展之用,健保會雖曾於

104

年度期間多次委員會議討論此案,

並將反對意見行文相關單位,惟衛福部

仍於

104

10

15

日發布修正條文,將

分配健保安全準備的比率由

70%

調降至

50%

歷年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及分

配予健保安全準備之百分比、健保安全

準備獲配金額如表

3-24

3-25

資料來源:健保署網頁

>

主題專區

>

菸害與菸捐

>

健保署獲配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運用及成效

>

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

準備。

111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