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97 / 178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97 / 178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97

2014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附錄

12

1

報請衛福部核定健保會所協議訂定之「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

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案。

8

函報衛福部有關健保會委員對「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之審議結果。

16

衛福部函示:同意所報「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

配方式」案。依核定結果,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為

3.430%

,預估總費用約為

5,908

億元。

24

對健保會第

2

屆委員中,須以公開徵求方式遴選之「推薦被保險人代表之

團體」,以在律師及衛福部政風人員見證下之公開抽籤方式為之。中選之

團體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全國職業總工會、台灣女人連線。

25

衛福部公告「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

26

一、召開

103

12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1.

請健保署即時、主動於每月例行之業務執行報告中,提報相關法

規經修正或擬修正,而致原非由全民健保給付(如依其他法令須

由政府負擔)之費用,可能轉由全民健保總額預算支應之情事。

2.

同意健保署提報之「

104

年度各部門總額協定事項中需向健保會

說明或經健保會同意後方可施行之項目」案,並請健保署儘速依

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3.

對健保署所送「

104

年度牙醫門診、中醫門診、西醫基層、醫院

總額及門診透析保障項目」案,予以備查。並決議:需保障或鼓

勵之醫療服務以支付標準處理才是正途,現行之點值等保障方

式,久而久之恐將使結構失衡,請健保署於

6

個月內研提相關

改善方案送會。

4.

委員對健保署提供之「

103

11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

告」書面資料,提出調整報告內容之建議,請健保署參酌。

(二)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1.

討論健保署所提,

103

731

高雄石化氣爆之醫療費用由

103

年總額其他預算之「其他預期政策改變及調節非預期風險所需經

費」項目支應案:

同意

103

104

年度其他預算之「其他預期政策改變及調節非預

期風險所需經費」之款項,可用以支應

103

731

高雄石化氣

爆事件自發生後起算,共

6

個月各分區該事件之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