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公平正義,
27
位健保會委員(不含機
關代表)立刻在
103
年
12
月
26
日召開的
委員會議中,共同提出「有關汽車肇
事,擬刪除保險人健保署對保險公司之
代位權,或修改強制汽車險傷害不賠,
涉及肇事者相關責任轉由全民負擔,嚴
重影響健保財務及公平正義」臨時提
案。經熱烈討論,達成「本會
27
位委
員共同連署反對該強制汽車責任險修法
案,並透過公開聲明向權責機關表達渠
等之立場」共識,隨即推派五位代表在
衛福部公關室召開記者會,強烈反對該
修法案。委員會議之後,委員積極串聯
擬具陳情書,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以「將
肇事者責任轉由全民買單,形同劫貧濟
富,不公不義」、「嚴重影響全民健保
財務」、「未使民眾得利,反而圖利業
者」等訴求,向立法院全體一百多位委
員投遞每人一封陳情信函(如附件),
表達對該案的立場。委員為維護健保財
務與社會公義,通力合作向社會發聲的
精神,實在令人感佩。
(二)籲請政府依法核算所應負擔健保總經費
的
36%
為使財務穩固,二代健保乃加重政
府財務責任,並在健保法第
3
條予以規
台灣二千三百多萬民眾共有的資產中,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無疑是極寶貴的一項,而其
更是穩定社會的力量,所以全民期待制度可代
代相傳、永續經營、人人受到庇護。二代健保
於是在期待改革以利永續的聲浪下產生,健保
會也因此被賦予透過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定、
保險費率與保險給付範圍審議、保險業務監理
等機制來維持財務收支平衡、提升醫療服務品
質,以使健保制度永遠存續。在此情況下,扎
根工作即十分重要,必須建立良好規範並依之
運作,才能奠立進步的基礎與蓄積進步的能
量,將全民健保推向康莊大道。健保會在
103
年某些表現,例如委員自主性捍衛健保財務、
圓滿達成
104
年度總額協商、建立監理架構與
指標、為自付差額機制把關等均值得一書。
一、捍衛健保財務
(一)向社會及立法院全體委員強烈表達反
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7
條刪除
『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給付』」
考量
103
年
12
月
25
日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初審所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27
條刪除『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給
付』」案,若修法成功,勢必造成相關
醫療費用轉由全民共同分擔的健保費支
應,違反公平正義。為捍衛健保財務及
奠基進步的力量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