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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公平正義,

27

位健保會委員(不含機

關代表)立刻在

103

年

12

月

26

日召開的

委員會議中,共同提出「有關汽車肇

事,擬刪除保險人健保署對保險公司之

代位權,或修改強制汽車險傷害不賠,

涉及肇事者相關責任轉由全民負擔,嚴

重影響健保財務及公平正義」臨時提

案。經熱烈討論,達成「本會

27

位委

員共同連署反對該強制汽車責任險修法

案,並透過公開聲明向權責機關表達渠

等之立場」共識,隨即推派五位代表在

衛福部公關室召開記者會,強烈反對該

修法案。委員會議之後,委員積極串聯

擬具陳情書,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以「將

肇事者責任轉由全民買單,形同劫貧濟

富,不公不義」、「嚴重影響全民健保

財務」、「未使民眾得利,反而圖利業

者」等訴求,向立法院全體一百多位委

員投遞每人一封陳情信函(如附件),

表達對該案的立場。委員為維護健保財

務與社會公義,通力合作向社會發聲的

精神,實在令人感佩。

(二)籲請政府依法核算所應負擔健保總經費

的

36%

為使財務穩固,二代健保乃加重政

府財務責任,並在健保法第

3

條予以規

台灣二千三百多萬民眾共有的資產中,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無疑是極寶貴的一項,而其

更是穩定社會的力量,所以全民期待制度可代

代相傳、永續經營、人人受到庇護。二代健保

於是在期待改革以利永續的聲浪下產生,健保

會也因此被賦予透過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定、

保險費率與保險給付範圍審議、保險業務監理

等機制來維持財務收支平衡、提升醫療服務品

質,以使健保制度永遠存續。在此情況下,扎

根工作即十分重要,必須建立良好規範並依之

運作,才能奠立進步的基礎與蓄積進步的能

量,將全民健保推向康莊大道。健保會在

103

年某些表現,例如委員自主性捍衛健保財務、

圓滿達成

104

年度總額協商、建立監理架構與

指標、為自付差額機制把關等均值得一書。

一、捍衛健保財務

(一)向社會及立法院全體委員強烈表達反

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7

條刪除

『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給付』」

考量

103

年

12

月

25

日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初審所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27

條刪除『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給

付』」案,若修法成功,勢必造成相關

醫療費用轉由全民共同分擔的健保費支

應,違反公平正義。為捍衛健保財務及

奠基進步的力量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