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全民健康保險會10周年成果與未來展望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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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2. 函報衛福部核定 109 及 110 年度總額及其分配方式之協定結果:
錄 (1) 109 年為西醫基層及醫院總額兩案併陳;其餘部門達共識。【衛福部核定結果:109 年總費用成

                         長率 5.237%,預估總費用 7,526.4 億元】
                     (2) 110 年為西醫基層及醫院總額兩案併陳;其餘部門達共識。【衛福部核定結果:110 年總費用成

                         長率 4.107%,預估總費用 7,835.5 億元】
                 3. 函報衛福部核定 109 及 110 年度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費用(地區預算)分配方式之協定結果:

                     (1) 109 年人口參數占率:牙醫門診 100%;中醫門診 13%( 風險調整移撥款 4.2 億元 );西醫基層 68%(風
                         險調整移撥款 6 億元);醫院門診 51%、住院 45%(風險調整移撥款 2 億元)。

                     (2) 110 年人口參數占率:牙醫門診 100%;中醫門診 13%(風險調整移撥款 3.5 億元);西醫基層
                         68%(風險調整移撥款 6 億元);醫院門診 51%、住院 45%(風險調整移撥款 2 億元)。

                     【衛福部 109 及 110 年皆核定同意】
                 4. 就衛福部交議「108 年 C 型肝炎藥費專款不足案」,同意特別例外「有條件」流用,由 108 年度總額「其

                     他預算」項下之結餘支應,並以 19 億元為上限。
             ※ 費率審議:

                 1. 函報衛福部 109 及 110 年度費率審議結果:
                     (1) 109 年建議維持 4.69%。
                     (2) 110 年 未 達 共 識 兩 案 併 陳, 兩 項 建 議 費 率 由 現 行 4.69% 分 別 調 整 為 甲 案:4.97%; 乙 案:
                         5.47~5.52%。
                     【衛福部副知行政院核定結果:109 年保險費率維持現行之 4.69%;110 年保險費率為 5.17%】

             ※ 保險政策、法規之研究及諮詢:
                 本會委員反對「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並建請衛福部應恢復為分配 70% 供健保安
                 全準備之用。

             ※ 其他有關保險業務之監理事項:
                 1. 請健保署就「107 年 10 月 21 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執行代位求償,確保健保資源不用於支付
                     其他非健保應負擔之費用。
                 2. 請健保署落實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68 條規定,每年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9 條所定之眷屬人
                     數。
                 3. 請主管機關積極研議處理「撥補 105~107 年政府應負擔健保法定經費不足數之缺口,以確保健保財
                     務之健全」。
                 4. 提供衛福部社保司及健保署「研議全民健保呆帳由公務預算或其他財源補助之可能性」之意見。
                 5. 提供衛福部及健保署「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 36% 不足數,並建置專屬費率審議公開資訊」
                     之意見。
                 6. 提供健保署「健保法第 61 條第 3 項規定研議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中合理的醫藥分帳制度」之意見。

             ※ 其他法定辦理事項:
                 通過 1 項自付差額特材:「經導管置換瓣膜套組(TA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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