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品項
健保署同意理由
健保會討論結果
公告
生效日期
5.
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
消融導管
(用途:冷卻劑注入
氣球導管實行環形
消融,以達到心房顫
動之肺靜脈電訊號
隔離,回復病患正常
心跳。)
以介入方式用於心房
顫動、心房撲動或心
房過速之冷凍消融治
療用心臟電生理導管,
相較傳統逐點射頻消
融(電燒)導管,其
手術時間短、成功率
較高,且患者於治療
過程中較不疼痛。
106
年第
4
次委員會議(
106.5.26
)
1.
本特材較目前健保全額給付品項,具有增加病人使用方
便之效果,爰予同意。
2.
民眾運用本案特材或健保全額給付品項者,尚需分別自
付約
24
萬元或
6
至
11
萬元的「必要共同使用之同組特
材」,相關資訊請健保署充分公開,並督促特約醫院加
強事前告知保險對象,以保障病患權益。
3.
為利日後自付差額特殊材料申請案的討論,請健保署於
提案之說明,具體陳述該品項對健保財務之影響評估及
其財源規劃,並說明未能納入健保全額給付之原因,及
未來納入全額給付之可行性評估。
106.11.1
6.
鈦合金加長型伽瑪
髓內釘組(長度
180
mm
以上)
(用途:用於粗隆骨
下骨折,股骨轉子合
併骨幹骨折範圍較
大之病人使用)
較健保已給付之近似
功能類別特材,其長
度較長,可減少病人
採傳統方式治療時,
須使用一般髓內釘再
外加一般骨板固定之
手術時間,可增加病
人使用之方便性。
107
年第
1
次委員會議(
107.1.26
)
本案經中央健康保險署評估,較目前健保全額給付品項,
具有增加病人使用方便性之效果,爰同意本自付差額特殊
材料申請案。請該署依法定程序陳報衛生福利部核定公告。
107.6.1
表
3-15
102
年起健保署提健保會討論之自付差額特材品項申請案(續)
(三)健保署提報自付差額特材品項之年度檢討
結果
1.
檢討自付差額品項之利用情形,評估納
入全額給付
自付差額特材品項之開放,攸關民眾權
益,為利制度之檢討改善,健保會除請
健保署提報「新收載」品項開放半年後
之執行情形外,並須於每年
12
月提出所
有品項的檢討改善報告,以持續觀察民
眾利用情形,若經健保署監測其療效、
安全性及成本效益後,具有療效提升及
價格下降之新事證,或已成為常規使用
者,即應檢討改列全額給付之時程與預
估財源。
依健保署統計,
106
年實施的「治療
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裝置」,其
使用量由
106
年
14.6%
微幅上升至
107
年的
16.8%
;
105
年實施的「治療淺股
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由
105
年下半
年的
30.5%
,於
107
年上升至
35.4%
;
103
年實施的「耐久性生物組織心臟瓣
膜」,由
104
年的
32.4%
,於
107
年上升
至
42.4%
;
104
年開放的「調控式腦室
腹腔引流系統」,其自付差額占率已
達
79.8%
,顯示病患對該特材具有高度
需求性,健保署雖曾於
107
年醫院總額
「新醫療科技」項目預算編列相關額
度,期納入健保全額給付,惟內部尚未
研議完成,後續將依研議結果,提至該
署共擬會議討論。相關使用情形如表
3-16
~
3-19
。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86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