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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品項

健保署同意理由

健保會討論結果

公告

生效日期

5.

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

消融導管

(用途:冷卻劑注入

氣球導管實行環形

消融,以達到心房顫

動之肺靜脈電訊號

隔離,回復病患正常

心跳。)

以介入方式用於心房

顫動、心房撲動或心

房過速之冷凍消融治

療用心臟電生理導管,

相較傳統逐點射頻消

融(電燒)導管,其

手術時間短、成功率

較高,且患者於治療

過程中較不疼痛。

106

年第

4

次委員會議(

106.5.26

1.

本特材較目前健保全額給付品項,具有增加病人使用方

便之效果,爰予同意。

2.

民眾運用本案特材或健保全額給付品項者,尚需分別自

付約

24

萬元或

6

11

萬元的「必要共同使用之同組特

材」,相關資訊請健保署充分公開,並督促特約醫院加

強事前告知保險對象,以保障病患權益。

3.

為利日後自付差額特殊材料申請案的討論,請健保署於

提案之說明,具體陳述該品項對健保財務之影響評估及

其財源規劃,並說明未能納入健保全額給付之原因,及

未來納入全額給付之可行性評估。

106.11.1

6.

鈦合金加長型伽瑪

髓內釘組(長度

180

mm

以上)

(用途:用於粗隆骨

下骨折,股骨轉子合

併骨幹骨折範圍較

大之病人使用)

較健保已給付之近似

功能類別特材,其長

度較長,可減少病人

採傳統方式治療時,

須使用一般髓內釘再

外加一般骨板固定之

手術時間,可增加病

人使用之方便性。

107

年第

1

次委員會議(

107.1.26

本案經中央健康保險署評估,較目前健保全額給付品項,

具有增加病人使用方便性之效果,爰同意本自付差額特殊

材料申請案。請該署依法定程序陳報衛生福利部核定公告。

107.6.1

3-15

102

年起健保署提健保會討論之自付差額特材品項申請案(續)

(三)健保署提報自付差額特材品項之年度檢討

結果

1.

檢討自付差額品項之利用情形,評估納

入全額給付

自付差額特材品項之開放,攸關民眾權

益,為利制度之檢討改善,健保會除請

健保署提報「新收載」品項開放半年後

之執行情形外,並須於每年

12

月提出所

有品項的檢討改善報告,以持續觀察民

眾利用情形,若經健保署監測其療效、

安全性及成本效益後,具有療效提升及

價格下降之新事證,或已成為常規使用

者,即應檢討改列全額給付之時程與預

估財源。

依健保署統計,

106

年實施的「治療

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裝置」,其

使用量由

106

14.6%

微幅上升至

107

年的

16.8%

105

年實施的「治療淺股

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由

105

年下半

年的

30.5%

,於

107

年上升至

35.4%

103

年實施的「耐久性生物組織心臟瓣

膜」,由

104

年的

32.4%

,於

107

年上升

42.4%

104

年開放的「調控式腦室

腹腔引流系統」,其自付差額占率已

79.8%

,顯示病患對該特材具有高度

需求性,健保署雖曾於

107

年醫院總額

「新醫療科技」項目預算編列相關額

度,期納入健保全額給付,惟內部尚未

研議完成,後續將依研議結果,提至該

署共擬會議討論。相關使用情形如表

3-16

3-19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86

中華民國

107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