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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的精神,是希望保障民眾的「就醫

平權」,並增進社會安全,因此屬於維繫生命、

緊急搶救及醫療上有需要的特材,理論上都應納

入健保給付的基本範圍,如果自付差額的項目過

多,恐有加重民眾財務負擔之虞,也失去社會保

險的意義。因此,健保會在討論自付差額特材

案時,除須確定健保已有全額給付類似功能的特

材,足以保障民眾基本使用的權益外,並審慎評

估自付差額特材的品項,避免流於浮濫。

為利評估、討論健保署提會之自付差額特材

品項案,健保會於

103

3

月訂定「健保會討論自

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程」,後為提升納入健保

給付時程之效率,乃於

105

6

月修正為每季討論

(原每半年)。該流程包含:

1.

討論議案前的準

備作業及時點;

2.

討論頻率(每季討論);

3.

保署提案須檢附的資料(該品項相對健保全額給

付品項之療效、價格差距、健保財務影響評估、

健保署同意列入自付差額的理由,及醫療科技評

估報告等相關支持證據、其他國家保險給付情形

及價格);

4.

品項通過後健保署須定期提出檢討

報告等,期為民眾的權益把關。

102

年二代健保實施以來,健保署提經健

保會討論,並報請衛福部核定後列為自付差額品

項計

6

項,其中

1

項並於

107

年納入健保全額給付

(如表

3-15

)。茲就

107

年自付差額特材改為全

額給付之情形,健保署送請健保會討論之

1

項自

付差額特殊材料申請案,及健保署提報自付差額

特材品項之年度檢討結果,分述如下:

(一)健保自付差額特材納入全額給付之首例―

「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系統」自

107

12

1

日生效

本項特材前於健保會

106

3

月份委員

會議(

106.3.24

)討論,決議為:「為減

輕民眾負擔,先通過本案列為自付差額特

材,惟依健保署提供資料,本案納入自付

差額後之預估使用量占率達

88%

,已近常

規使用,認為宜請健保署積極研議於

107

年納入全額給付之可能性。」

考量民眾需求之殷切,於

106

9

協商

107

年度總額預算時,付費者委員將

本案納入全額給付之預估費用(約

0.24

元),納入

107

年度醫院總額之「新醫療

科技」項目,嗣後

107

年全民健保總額協

定事項(

106.12.28

公告)正式編列本案由

自付差額品項納入全額給付之預算為

0.24

億元。

經健保署審慎研議並經

2

次專家會

議討論後,提至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

準共擬會議(特材部分)第

34

次會議

107.9.28

)討論。依健保署估算,納入

健保全額給付之財務影響約

0.66

億元,原

編列之

0.24

億元預算顯有不足,惟

107

度醫院總額新特材預算

6.1

億元之尚未使用

額度足供本案使用,遂於該次會議通過。

健保署於

107

11

12

日公告本案特材之

各廠牌品項自

107

12

1

日起納入健保全

額給付。

本案特材原納入健保自付差額特材

時,僅支付

26,239

點,納入全額給付後,

依規格不同分別支付

56,715

90,744

127,134

點,預估每年約有

800

位病人可受

惠。歷經本會及健保署自

106

年以來多次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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