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的精神,是希望保障民眾的「就醫
平權」,並增進社會安全,因此屬於維繫生命、
緊急搶救及醫療上有需要的特材,理論上都應納
入健保給付的基本範圍,如果自付差額的項目過
多,恐有加重民眾財務負擔之虞,也失去社會保
險的意義。因此,健保會在討論自付差額特材
案時,除須確定健保已有全額給付類似功能的特
材,足以保障民眾基本使用的權益外,並審慎評
估自付差額特材的品項,避免流於浮濫。
為利評估、討論健保署提會之自付差額特材
品項案,健保會於
103
年
3
月訂定「健保會討論自
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程」,後為提升納入健保
給付時程之效率,乃於
105
年
6
月修正為每季討論
(原每半年)。該流程包含:
1.
討論議案前的準
備作業及時點;
2.
討論頻率(每季討論);
3.
健
保署提案須檢附的資料(該品項相對健保全額給
付品項之療效、價格差距、健保財務影響評估、
健保署同意列入自付差額的理由,及醫療科技評
估報告等相關支持證據、其他國家保險給付情形
及價格);
4.
品項通過後健保署須定期提出檢討
報告等,期為民眾的權益把關。
自
102
年二代健保實施以來,健保署提經健
保會討論,並報請衛福部核定後列為自付差額品
項計
6
項,其中
1
項並於
107
年納入健保全額給付
(如表
3-15
)。茲就
107
年自付差額特材改為全
額給付之情形,健保署送請健保會討論之
1
項自
付差額特殊材料申請案,及健保署提報自付差額
特材品項之年度檢討結果,分述如下:
(一)健保自付差額特材納入全額給付之首例―
「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系統」自
107
年
12
月
1
日生效
本項特材前於健保會
106
年
3
月份委員
會議(
106.3.24
)討論,決議為:「為減
輕民眾負擔,先通過本案列為自付差額特
材,惟依健保署提供資料,本案納入自付
差額後之預估使用量占率達
88%
,已近常
規使用,認為宜請健保署積極研議於
107
年納入全額給付之可能性。」
考量民眾需求之殷切,於
106
年
9
月
協商
107
年度總額預算時,付費者委員將
本案納入全額給付之預估費用(約
0.24
億
元),納入
107
年度醫院總額之「新醫療
科技」項目,嗣後
107
年全民健保總額協
定事項(
106.12.28
公告)正式編列本案由
自付差額品項納入全額給付之預算為
0.24
億元。
經健保署審慎研議並經
2
次專家會
議討論後,提至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
準共擬會議(特材部分)第
34
次會議
(
107.9.28
)討論。依健保署估算,納入
健保全額給付之財務影響約
0.66
億元,原
編列之
0.24
億元預算顯有不足,惟
107
年
度醫院總額新特材預算
6.1
億元之尚未使用
額度足供本案使用,遂於該次會議通過。
健保署於
107
年
11
月
12
日公告本案特材之
各廠牌品項自
107
年
12
月
1
日起納入健保全
額給付。
本案特材原納入健保自付差額特材
時,僅支付
26,239
點,納入全額給付後,
依規格不同分別支付
56,715
、
90,744
、
127,134
點,預估每年約有
800
位病人可受
惠。歷經本會及健保署自
106
年以來多次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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