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3-2
108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成長率範圍
(2.516%~4.5%
註
,約7,023~7,159億元)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成長率
(4.417% ,約7,153.5億元)
行政院
健保會
部
門
總
額
地
區
總
額
門診透析服務
(
3.1%
)
醫院
(
4.428%
)
透
析
透
析
門
診
一
般
門
診
住
診
臺北區
北區
中區
南區
高屏區
東區
範圍:門診提供之血
液透析、腹膜透析、
連續性可攜帶式腹膜
透析、全自動腹膜透
析醫療服務
協定程序:統合運用
西醫基層與醫院部門
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
務費用
管理組織:健保署門
診透析總額研商議事
會議
地區總額分配方式
部門別
校正風險後的
保險對象人數
開辦前一年
醫療費用
醫院門診
50%
50%
醫院住診
45%
55%
西醫基層
67%
33%
中 醫 試辦計畫
牙 醫
100%
0%
註:行政院核定總額上限為
4.5%
;若增列
C
型肝炎口服新藥費用,則不得超過
4.7%
之上限。
西醫基層
(
4.067%
)
中醫
(
4.429%
)
牙醫
(
3.433%
)
其他
(
141.912
億元)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34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