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34 / 214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34 / 214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3-2

108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成長率範圍

(2.516%~4.5%

,約7,023~7,159億元)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成長率

(4.417% ,約7,153.5億元)

行政院

健保會

門診透析服務

3.1%

醫院

4.428%

臺北區

北區

中區

南區

高屏區

東區

範圍:門診提供之血

液透析、腹膜透析、

連續性可攜帶式腹膜

透析、全自動腹膜透

析醫療服務

協定程序:統合運用

西醫基層與醫院部門

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

務費用

管理組織:健保署門

診透析總額研商議事

會議

地區總額分配方式

部門別

校正風險後的

保險對象人數

開辦前一年

醫療費用

醫院門診

50%

50%

醫院住診

45%

55%

西醫基層

67%

33%

中  醫 試辦計畫

牙  醫

100%

0%

註:行政院核定總額上限為

4.5%

;若增列

C

型肝炎口服新藥費用,則不得超過

4.7%

之上限。

西醫基層

4.067%

中醫

4.429%

牙醫

3.433%

其他

141.912

億元)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34

中華民國

107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