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業經提報健保會
106
年
4
月份委員會議討論,
委員提供諮詢意見詳如附件一;函復供衛福部參
酌,其中摘要重點意見,如下:
(一)付費者委員建議,宜整體考量全民健保財
務收支情形,並優先考量民眾付費能力,
參酌相關參考指標,再行評估、調整。
(二)醫事服務提供者委員建議,人力與醫療服
務成本息息相關,醫療院所配合一例一
休,將造成人事成本增加,建議
107
年度
總額應有客觀計算公式與數據。
(三)專家學者與公正人士委員建議,歷年低推
估之「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已包
含人事、藥品、醫療材料、基本營業及其
他營業等費用,對於增加護理人員、行政
人員、醫務管理人員所需預算項目,應留
意是否有重複編列之虞。
經衛福部參酌委員意見,於
5
月
25
日將擬訂
之「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
圍(草案)」,報請行政院核定。並俟行政院核
定後,正式交付健保會協商
107
年度總額。
二、評核會議之評定結果
為了解上年度總額協定事項執行情形,作為
未來年度總額協商之參據,健保會於
9
月份協商
會議前,依往例於
106
年
7
月
20
、
21
日舉行評核會
議,邀請
7
位熟稔總額支付制度的專家學者擔任
評核委員,與會者除本會委員外,也廣邀民間團
體、病友團體及相關機關(構)等代表,以共同
檢視總額的執行績效,並提供建言。
106
年評核
以
105
年度總額執行成果為主,區分為各部門一
般服務、專案計畫/方案,評核委員所提各項評
核建議,及評核結果之運用,說明如下:
(一)一般服務之評核
各部門總額所提供之一般服務直接
影響民眾所接受的醫療照護,
106
年評核
面向,除延續
105
年之項目,包括:民眾
就醫權益(就醫可近性與公平性、自費情
形、滿意度)之維護、醫療服務品質提
升、協商因素項目之執行情形、總額管理
效能等面向外,為利掌握年度重點項目並
聚焦討論,新增「整體規劃與執行檢討」
評核項目,並請各總額部門以「年度重點
項目之推動與檢討」作為簡報重點。
評核委員除就四部門總額與其他預
算提出改善建議外,更就整體資源配置與
未來規劃、分級醫療政策、品質保證保留
款(下稱品保款)分配,及協商因素項目
等,提出整體性評論意見與期許,評核委
員之建議彙整如表
3-1
。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36
106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