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四、
107
年度總額之協定與核定結果及歷年
資料
健保會遵循衛福部奉行政院於
8
月
18
日核定
107
年度總額成長率範圍(
2.349%
∼
5%
)及政
策方向(詳附件三),於
9
月
21
日至
22
日,召開
總額協商會議。各總額部門與付費者代表委員,
在歷經
19
小時馬拉松式會議協商,牙醫門診、中
醫門診及其他預算獲致共識。至於醫院總額及西
醫基層總額部門,雙方雖釋出最大誠意、反覆折
衝,惟對部分協商項目仍有差距。
付費者與醫界代表,對醫院總額及西醫基層
總額部門預算編列意見,主要不同項目在於「
C
型肝炎藥費」及「配合一例一休政策費用」。醫
界認為
C
型肝炎藥費應編列在其他預算,以利管
控、付費者代表則認為應編列在醫院與西醫基層
部門專款,並統籌運用;另醫界認為應編列配合
一例一休政策費用,而付費者代表認為成本結構
變動已於協商公式處理,不建議另編預算。另付
費者代表為落實分級醫療,建議
107
年醫院總額
區域級以上醫院之初級照護件數應減少
10%
,超
過部分,不予分配,並建議「醫療服務成本指數
改變率」所增預算之
30%
用以調整加護病房相關
費用。
因為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部門未能達成共識
方案,健保會須依法將付費者及醫界代表方案,
以兩案併陳方式,併同其他獲致共識的部門,報
請衛福部裁決。
(一)衛福部對
107
年度總額之核定結果
衛福部於
106
年
12
月核定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總額及其他預算,同意照健保會
所報內容辦理;至於醫院部門與西醫基層
部門,裁定以付費者代表方案為主,並另
裁定以下事項:
1.
醫院部門
(1)
為持續合理檢討支付標準,「醫療服
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增加之預算」優
先用以提升重症護理照護品質(如加
護病房)及持續推動「護病比與健保
支付連動」。
(2)C
型肝炎藥費:為提升
C
型肝炎患
者之照護率及照護品質,全年經費
45.28
億元。
(3)
醫療給付改善方案:除持續辦理原
有之
8
項方案外,另新增「提升醫院
用藥安全與品質方案」,全年經費
11.87
億元。
(4)
鼓勵院所建立轉診之合作機制:為鼓
勵雙向轉診,全年經費
2.58
億元。預
算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基層總額轉
診型態調整費用」支應。
(5)
為落實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持續
推動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診減
量措施,
107
年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門診件數降低
2%
,即不得超過
106
年
之
98%
,超過部分,按該院門診每人
次平均點數,不予分配。以
5
年降低
10%
為目標值,並定期檢討。
2.
西醫基層部門
(1)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為促進社
區醫療群與合作醫院間應進行實質合
作,包括對病人之雙向轉診及慢性病
共同照護、推廣社區醫療群應規劃主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42
106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