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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四、

107

年度總額之協定與核定結果及歷年

資料

健保會遵循衛福部奉行政院於

8

18

日核定

107

年度總額成長率範圍(

2.349%

5%

)及政

策方向(詳附件三),於

9

21

日至

22

日,召開

總額協商會議。各總額部門與付費者代表委員,

在歷經

19

小時馬拉松式會議協商,牙醫門診、中

醫門診及其他預算獲致共識。至於醫院總額及西

醫基層總額部門,雙方雖釋出最大誠意、反覆折

衝,惟對部分協商項目仍有差距。

付費者與醫界代表,對醫院總額及西醫基層

總額部門預算編列意見,主要不同項目在於「

C

型肝炎藥費」及「配合一例一休政策費用」。醫

界認為

C

型肝炎藥費應編列在其他預算,以利管

控、付費者代表則認為應編列在醫院與西醫基層

部門專款,並統籌運用;另醫界認為應編列配合

一例一休政策費用,而付費者代表認為成本結構

變動已於協商公式處理,不建議另編預算。另付

費者代表為落實分級醫療,建議

107

年醫院總額

區域級以上醫院之初級照護件數應減少

10%

,超

過部分,不予分配,並建議「醫療服務成本指數

改變率」所增預算之

30%

用以調整加護病房相關

費用。

因為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部門未能達成共識

方案,健保會須依法將付費者及醫界代表方案,

以兩案併陳方式,併同其他獲致共識的部門,報

請衛福部裁決。

(一)衛福部對

107

年度總額之核定結果

衛福部於

106

12

月核定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總額及其他預算,同意照健保會

所報內容辦理;至於醫院部門與西醫基層

部門,裁定以付費者代表方案為主,並另

裁定以下事項:

1.

醫院部門

(1)

為持續合理檢討支付標準,「醫療服

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增加之預算」優

先用以提升重症護理照護品質(如加

護病房)及持續推動「護病比與健保

支付連動」。

(2)C

型肝炎藥費:為提升

C

型肝炎患

者之照護率及照護品質,全年經費

45.28

億元。

(3)

醫療給付改善方案:除持續辦理原

有之

8

項方案外,另新增「提升醫院

用藥安全與品質方案」,全年經費

11.87

億元。

(4)

鼓勵院所建立轉診之合作機制:為鼓

勵雙向轉診,全年經費

2.58

億元。預

算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基層總額轉

診型態調整費用」支應。

(5)

為落實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持續

推動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診減

量措施,

107

年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門診件數降低

2%

,即不得超過

106

98%

,超過部分,按該院門診每人

次平均點數,不予分配。以

5

年降低

10%

為目標值,並定期檢討。

2.

西醫基層部門

(1)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為促進社

區醫療群與合作醫院間應進行實質合

作,包括對病人之雙向轉診及慢性病

共同照護、推廣社區醫療群應規劃主

中華民國

106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42

106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