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五、
107
年度總額地區預算分配結果及歷年
資料
(一)地區預算分配方式
各部門總額之地區預算分配,地區範
圍比照健保署六分區業務組所轄縣市劃分
為
6
區,如圖
3-7
。以「錢跟著人走」為概
念,考量部門特性,漸進增加人口占率,
期保障各地區民眾就醫公平性,並逐步引
導醫療資源均衡分布。
在「錢跟著人走」的原則下,六分
區地區預算以「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
象人數」為參數(即
R
值),進行預算分
配,惟為避免重分配後對部分分區產生太
大衝擊,亦將「各地區在總額實施前一年
的醫療費用」納為參數(即
S
值),於每
年
10
∼
12
月份的委員會議討論各總額部門
參數占比,並期望能逐年提升人口參數占
率,最終達成
100%
依人口參數分配的目
標。六分區投保人數占比及各部門總額一
般服務地區預算分配如圖
3-8
(以
105
年度
為例)。
圖
3-7
地區預算六分區
臺北
北區
中區
南區
高屏
東區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宜蘭縣
金門縣
連江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高雄市
屏東縣
澎湖縣
花蓮縣
臺東縣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48
106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