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附件一
健保會提供衛福部
107
年度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之
諮詢建議
代表類別
表達意見
付費者代表
委員
1.
依
106
年度的財務情況,
107
年度收支短絀將超過
3
百億元,且短絀金額快速增加。
建議行政院核定
107
年度總額高、低推估值時,宜整體考量健保財務收支情形,並
優先參考民眾付費能力等指標再行評估調整。
2.
建議陳報行政院時,除呈現高、低推估值之財務影響評估外,也應提供不同成長率
對過去及未來
3
年的財務影響,供其核定參考。
3.
政策改變可能影響民眾薪資或收入,進而影響保費收入,例如軍公教年金改革、一
例一休等政策,建議再謹慎評估
107
年度保險收入。
4.
一例一休政策對成本的影響,應有客觀評估資料。依健保署提報的醫事服務機構財
報資料,近
8
成院所有盈餘,宜思考運用部分盈餘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而非僅訴
求增加總額預算。
5.
應具體說明
107
年度總額之政策目標與調整因素內涵,並提供估算方式。
6. 107
年度總額之調整因素「持續落實分級醫療」,其效益應為醫院及基層部門間費
用之移轉,整體費用不見得會增加。宜建立總額部門間連動機制,觀察病人轉移情
形,若基層案件增加,醫院案件相對會減少,預算應配合調整。
7.
請說明
C
肝新藥所需費用,是否依
106
年度總額協商共識,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醫事服務
提供者代表
委員
1.
目前總額點值偏低,不利醫院營運。為確保醫療服務品質,建議擬訂
107
年度總額
範圍時,應將點值恆定納入考量。
2. 106
年度醫院總額編列
60
億元以調高急重症支付標準,惟
107
年度草案未見是否
續編相關預算。
3.
醫療院所配合一例一休、住院醫師縮減工時等政策,將造成人事成本增加,
107
年
度總額應有客觀計算公式與數據,列為重要參考。
4.
運用醫療科技評估(
HTA
)工具,作為引進新科技醫療及新藥物之參據,應提高
HTA
評估資料之正確性,以利推估所需預算。
5. C
肝新藥自
107
年度起應由公務預算支應,係
106
年度總額協商之共識,惟未見
相關說明。
6.
除提倡轉診制度外,應加強教導民眾改變就醫習慣,並有相關評估數據。另,建議
將「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政策目標修正為「提升社區(基層及地區醫院)醫療
服務量能」。
專家學者與
公正人士委員
歷年「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已包含人事等營業費用,並累計納入基期費用。且
為因應醫護人力問題,過去總額協商時,亦於一般服務增編相關預算,並滾入基期。
對於增加護理、行政、醫管人員所需預算,應留意是否有重複編列之虞。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52
106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