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6
(二)建議
105
年度起,各部門總額評核資料於檢送評核委員時,應同時檢送本會推
派擔任健保署研商議事會議及共同擬訂會議之代表,讓委員參閱其年度評核資
料案(保險付費者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提案):
為利本會保險付費者代表瞭解各總額部門運作情形,請各總額部門及健保署提
報年度執行成果資料時,併同檢送本會推派擔任健保署「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研
商議事會議」及「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之代表參閱。
(三)建議成立「健保藥品政策研究小組」,以研討健保藥品供需內容和藥價政策執
行之規劃方案,期使合乎市場常軌與公平交易法規範,維護全民用藥品質及確
保國人健康,並健全醫療服務體系案(保險付費者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
代表提案):
為利研討健保藥品政策及體制內公開藥價差等重要事項,請李委員蜀平、何委
員語及滕委員西華協調
1
位擔任召集人,並由召集人邀集
8
位委員組成「健保
藥品政策研究小組」,成員名單提下次委員會議備查。其組成宜涵蓋保險付費
者、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及專家學者,以融入各方意見。
(四)建議衛福部醫事司、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及健保署於
4
月
30
日前向本會保險付費
者代表簡報說明
102
∼
104
年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診科等五大科醫
師及護理人力之增減情形案(保險付費者代表、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提案):
1.
依衛福部相關單位及健保署提供資料,委員肯定政府現行推動之措施,促使
五大科醫師及護理人力不足情形獲得初步改善。
2.
委員亦十分關切影響醫護人力相關議題,如:醫療糾紛處理、執業環境改善、
人才養成教育等,建請衛福部責成相關單位研擬中長期醫護人力改善計畫,
避免產生斷層。
3.
委員就案內資料所提建議,如:應呈現實際護理人力數、
102
年以前五大科
醫師招收情形,及護理人力離職率仍偏高等,請幕僚洽請衛福部相關單位提
供書面補充資料。
(五)
104
年度其他預算之「非屬各部門總額支付制度範圍之服務」項目,其經費不
足部分准由「其他預期政策改變及調節非預期風險所需經費」項目支應案(健
保署提案):
本案緩議。
三、專案報告暨決定:
(一)健保署報告「鼓勵醫療院所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之執行成果與檢討:
1.
肯定該署推動「鼓勵醫療院所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及「健保雲端藥
歷系統」,用以提升國人用藥安全,及避免重複用藥與檢查之努力。
2.
委員所提提升院所上傳比率、現行簽署同意書作業方式等執行面及法規研修
之建議,請納入日後研修參考,俾更臻完善。
(二)健保署報告「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監理指標」之監測結果:
參閱書面資料。
126
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