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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報陳衛福部於

105

12

15

日發布修

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

第二條之附表一、附表二(新增

12

項、修訂

1

項),修正後公開之整體性、機構別之指標計

163

項(附錄十一)。

二、提供政策之諮詢意見-「推動分級

醫療」

為回應民眾及醫界對二代健保改革的殷

切期盼,促使大型醫院回歸教學、研究,及

提供急重難症照護的本質,改善醫學中心

門、急診壅塞情形,衛福部與健保署在彙集

公聽會、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及專家學者意見

後,擬訂推動分級醫療的六大策略及相關配

套措施,重點如下:

(一)壯大基層醫療服務量能:開放基層申報

給付的表別、擴大診所服務範疇、擴大

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鼓勵診所醫師

朝向聯合執業,並輔導基層診所規劃無

障礙空間。

(二)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與檢討部分

負擔:

1.

降低弱勢民眾就醫經濟障礙、提高假

日基層開診率,及提供開診時段與急

診就醫資訊查詢,並建置電子轉診單

以監控非必要的轉診。

2.

調整部分負擔,鼓勵民眾至診所就

醫,所擬的方案如表

3-20

層級別

西醫門診部分負擔

急診部分負擔

醫學中心

轉診

未經轉診

檢傷分類

1

級、第

2

級 第

3

至第

5

170

(原

210

元)

420

(原

360

元)

450

550

(原

450

元)

夜間

0

時至凌晨

6

時至急診就醫

450

1

區域醫院

100

(原

140

元)

240

300

300

地區醫院

80

80

150

150

基層醫療單位

50

50

150

150

3-20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西醫門診、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草案)

資料來源:整理自健保會第

2

105

年第

11

次委員會議資料。

註:

1. 106

2

月公告之內容業刪除本項。

2.

其他保險對象門診、急診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105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