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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成果

一、提供衛福部諮詢總額範圍之意見

依健保法第

60

條規定,衛福部於

4

月中旬

函送「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

額範圍(草案)」,諮詢健保會意見。所擬訂

總額範圍摘述如下:

(一)

105

年度相較

104

年度總額,成長率範

圍為

4.025%

(低推估值)~

6.139%

(高推估值)。

(二)低推估值(

4.025%

):以「人口結構

改變對醫療服務點數之影響率」、「醫

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及「投保人口

預估成長率」等客觀的成長因素及公式

計算而得,又稱非協商因素。

(三)高推估值(

6.139%

):以政策推動對

醫療費用之影響為主,並參考民眾付費

能力,包含總體經濟情勢、整體醫療保

健支出,及各部門總額相關醫界團體所

提成長率目標值及內容等作為調整因

素,再加上低推估值計算而得。

本諮詢案提報健保會

104

4

月份委員會

一、協商年度總額及其分配方式(含地區預算)

二、協定結果報衛福部核定後公告

衛福部擬訂次年度總額範圍(草案),於諮詢健保會意見後,報行政院核定

一、議定總額協商架構、協商通則、協商程序

二、蒐集、整理供協商參用的相關資料

一、召開各部門總額前一年度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

二、編具執行成果摘要、協商參考指標要覽

三、衛福部交付行政院核定的總額範圍及政策方向

請健保署及各總額部門預先規劃協商草案,召開總額協商會前會,進行意

見交流

4

月份

4~6

月份

7

月份

8

月份

9~12

月份

準備階段

溝通階段

協商階段

3-1

 總額協商作業流程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