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果
一、提供衛福部諮詢總額範圍之意見
依健保法第
60
條規定,衛福部於
4
月中旬
函送「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
額範圍(草案)」,諮詢健保會意見。所擬訂
總額範圍摘述如下:
(一)
105
年度相較
104
年度總額,成長率範
圍為
4.025%
(低推估值)~
6.139%
(高推估值)。
(二)低推估值(
4.025%
):以「人口結構
改變對醫療服務點數之影響率」、「醫
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及「投保人口
預估成長率」等客觀的成長因素及公式
計算而得,又稱非協商因素。
(三)高推估值(
6.139%
):以政策推動對
醫療費用之影響為主,並參考民眾付費
能力,包含總體經濟情勢、整體醫療保
健支出,及各部門總額相關醫界團體所
提成長率目標值及內容等作為調整因
素,再加上低推估值計算而得。
本諮詢案提報健保會
104
年
4
月份委員會
一、協商年度總額及其分配方式(含地區預算)
二、協定結果報衛福部核定後公告
衛福部擬訂次年度總額範圍(草案),於諮詢健保會意見後,報行政院核定
一、議定總額協商架構、協商通則、協商程序
二、蒐集、整理供協商參用的相關資料
一、召開各部門總額前一年度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
二、編具執行成果摘要、協商參考指標要覽
三、衛福部交付行政院核定的總額範圍及政策方向
請健保署及各總額部門預先規劃協商草案,召開總額協商會前會,進行意
見交流
4
月份
4~6
月份
7
月份
8
月份
9~12
月份
準備階段
溝通階段
協商階段
圖
3-1
總額協商作業流程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