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定;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則由衛福部逕行
決定。
目前健保總額高達
6
千多億元,隨著人口
老化、新醫療科技引進及醫藥的發展,健保總
額除面臨資源有限,但需求眾多的難題外,社
會各界更期盼藉由總額所配置的資源,引導提
升服務品質及整體的使用效率,因此,健保會
每年均須投入相當時間準備、進行年度總額的
協商工作。
總額協商作業大致分為準備、溝通與實質
協商等三階段(流程如圖
3-1
),藉由累積歷
年經驗所發展的協商模式、足夠的客觀數據,
及付費者與醫事服務提供者充分溝通下,順利
於法定時程內,完成總額協定及分配任務,並
達到資源合理配置的目標。
第一節 前瞻性協定及分配總額,
提升配置效益
業務現況
全民健保於
87
年
7
月、
89
年
7
月、
90
年
7
月
及
91
年
7
月陸續開辦牙醫門診、中醫門診、西
醫基層及醫院總額(各部門總額)支付制度,
由保險付費者與醫事服務提供者協商下年度總
額,透過財務責任共同分攤,控制總體的醫療
費用在合理範圍成長,並提升資源配置與服務
效率。
年度總額擬訂程序,是由衛福部(主管
機關)擬訂成長率範圍,報行政院核定後,由
健保會在核定的總額範圍內,協議訂定年度總
額及其分配事宜(包含各部門總額成長率,及
分配至各健保分區的地區預算),報衛福部核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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