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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4年版

定;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則由衛福部逕行

決定。

目前健保總額高達

6

千多億元,隨著人口

老化、新醫療科技引進及醫藥的發展,健保總

額除面臨資源有限,但需求眾多的難題外,社

會各界更期盼藉由總額所配置的資源,引導提

升服務品質及整體的使用效率,因此,健保會

每年均須投入相當時間準備、進行年度總額的

協商工作。

總額協商作業大致分為準備、溝通與實質

協商等三階段(流程如圖

3-1

),藉由累積歷

年經驗所發展的協商模式、足夠的客觀數據,

及付費者與醫事服務提供者充分溝通下,順利

於法定時程內,完成總額協定及分配任務,並

達到資源合理配置的目標。

第一節  前瞻性協定及分配總額,

提升配置效益

業務現況

全民健保於

87

7

月、

89

7

月、

90

7

91

7

月陸續開辦牙醫門診、中醫門診、西

醫基層及醫院總額(各部門總額)支付制度,

由保險付費者與醫事服務提供者協商下年度總

額,透過財務責任共同分攤,控制總體的醫療

費用在合理範圍成長,並提升資源配置與服務

效率。

年度總額擬訂程序,是由衛福部(主管

機關)擬訂成長率範圍,報行政院核定後,由

健保會在核定的總額範圍內,協議訂定年度總

額及其分配事宜(包含各部門總額成長率,及

分配至各健保分區的地區預算),報衛福部核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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