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面 監理指標 提報時程
計算方式
監理重點
︵二︶醫療品質
2.3
糖尿病品質支付服
務之照護率
半年
分子:分母中有申報管理照護費人數
分母:符合糖尿病品質支付服務訂定之
收案條件人數
評估門診照護之品質
2.4
照護連續性
年
1.
計算公式:
COCI
=
Σ
n
-
N
N
(
N
-
1)
M 2
i
i
=1
N
=病患就醫總次數
ni
=病患在個別院所
i
之就醫次數
M
=就診院所數
(採用
Bice
與
Boxerman
於
1977
年
所發展之指標定義)
2.
資料範圍:西醫門診案件(不含牙醫、
中醫)
3.
排除極端值(歸戶後就醫次數≦
3
次,
及≧
100
次者),因易使指標產生偏
差
4.
歸戶後先計算出個人當年度照護連續
性,再計算全國平均值
評估整合性連續照護
之品質
2.5
醫院病床數(整
體、六分區及醫院
各層級)
半年
1.
分別計算健保病床、差額病床
2.
結果呈現:①醫院整體、②健保六分
區業務組、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地區醫院分列
健保病床之供給情形
2.6
護理人力指標-急
性病房全日平均
護病比占率分布
半年
指標名稱及計算方式依中央健康保險署
會同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
會商定之結果修正
1.
計算公式:
分子:醫院該月每一個病房之(急
性一般病床床位數 × 占床率
×
3
)加總
分母:每月每日平均上班護理人員數
之三班小計加總
護理人員數不列計「實習護士」及「專
科護理師」,但列計「護理長」(以
1
人計)
2.
結果呈現: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
區醫院分列占率分布
護理人力之供給情形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