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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面 監理指標 提報時程

計算方式

監理重點

︵二︶醫療品質

2.3

糖尿病品質支付服

務之照護率

半年

分子:分母中有申報管理照護費人數

分母:符合糖尿病品質支付服務訂定之

收案條件人數

評估門診照護之品質

2.4

照護連續性

1.

計算公式:

COCI

Σ

n

N

N

(

N

1)

M 2

i

i

=1

N

=病患就醫總次數

ni

=病患在個別院所

i

之就醫次數

M

=就診院所數

(採用

Bice

Boxerman

1977

所發展之指標定義)

2.

資料範圍:西醫門診案件(不含牙醫、

中醫)

3.

排除極端值(歸戶後就醫次數≦

3

次,

及≧

100

次者),因易使指標產生偏

4.

歸戶後先計算出個人當年度照護連續

性,再計算全國平均值

評估整合性連續照護

之品質

2.5

醫院病床數(整

體、六分區及醫院

各層級)

半年

1.

分別計算健保病床、差額病床

2.

結果呈現:①醫院整體、②健保六分

區業務組、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地區醫院分列

健保病床之供給情形

2.6

護理人力指標-急

性病房全日平均

護病比占率分布

半年

指標名稱及計算方式依中央健康保險署

會同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

會商定之結果修正

1.

計算公式:

分子:醫院該月每一個病房之(急

性一般病床床位數 × 占床率

×

3

)加總

分母:每月每日平均上班護理人員數

之三班小計加總

護理人員數不列計「實習護士」及「專

科護理師」,但列計「護理長」(以

1

人計)

2.

結果呈現: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

區醫院分列占率分布

護理人力之供給情形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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