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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協商時間分配

部門別

1.

提問與意見交換

*

2.

視需要召開內部會議

3.

部門之預算協商

合計(不含

各自召集會

議時間)

推估最長

時間

付費方自行

召集會議

醫界方自行

召集會議

醫院

30

分鐘

30

分鐘

30

分鐘

60

分鐘

90

120

分鐘

90

180

分鐘

西醫基層

25

分鐘

(門診透析

2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50

分鐘

(門診透析

20

分鐘

115

150

分鐘

115

190

分鐘

牙醫

2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40

分鐘

60

80

分鐘

60

120

分鐘

中醫

2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40

分鐘

60

80

分鐘

60

120

分鐘

其他預算

20

分鐘

20

分鐘

35

分鐘

55

73

分鐘

55

93

分鐘

*

各部門之協商草案已於會前會報告,若本時段仍須說明,請簡要說明並以

5

分鐘為限。

門診透析服務預算之協商時間,併於西醫基層總額部門中協商順序較前者之時段(時間外加)。

備註:各部門協商時間若確需延長,以不超過該「部門之預算協商」時間之

50%

為限。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60

中華民國

107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