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協商時間分配
部門別
1.
提問與意見交換
*
2.
視需要召開內部會議
3.
部門之預算協商
合計(不含
各自召集會
議時間)
推估最長
時間
付費方自行
召集會議
醫界方自行
召集會議
醫院
30
分鐘
30
分鐘
30
分鐘
60
分鐘
90
~
120
分鐘
90
~
180
分鐘
西醫基層
25
分鐘
(門診透析
20
分鐘
☆
)
20
分鐘
20
分鐘
50
分鐘
(門診透析
20
分鐘
☆
)
115
~
150
分鐘
115
~
190
分鐘
牙醫
2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40
分鐘
60
~
80
分鐘
60
~
120
分鐘
中醫
2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40
分鐘
60
~
80
分鐘
60
~
120
分鐘
其他預算
20
分鐘
20
分鐘
35
分鐘
55
~
73
分鐘
55
~
93
分鐘
*
各部門之協商草案已於會前會報告,若本時段仍須說明,請簡要說明並以
5
分鐘為限。
☆
門診透析服務預算之協商時間,併於西醫基層總額部門中協商順序較前者之時段(時間外加)。
備註:各部門協商時間若確需延長,以不超過該「部門之預算協商」時間之
50%
為限。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60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