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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評核結果之後續獎勵與運用

依 據

1 0 7

年 第

5

次 委 員 會 議

(

106.6.22

)通過「

108

年度總額協商

通則」,各部門總額之品質保證保留款

(下稱品保款)列為專款項目,用於提

升醫療品質。經

107

年第

7

次委員會議

(

107.8.24

)議定獎勵方式,以各總額部

門

106

年度(受評核年度)一般服務預算

為計算基礎,依據評核等級給予相對之獎

勵成長率(優級

*0.3%

,良級

*0.1%

),計

算品保款專款額度。

107

年各總額部門評核結果,分別

為:牙醫及西醫基層「優」級;中醫及醫

院「良」級。依上述品保款計算方式及評

核結果,

108

年四部門總額總計編列品保

款專款

8.773

億元(如表

3-4

),以實質鼓

勵總額部門持續提升執行成效,及精進醫

療品質。

表

3-4

 四總額部門評核結果與

108

年度品保款獎勵情形

總額部門別

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

西醫基層

醫院

評核結果

優

良

優

良

獎勵成長率

0.3%

0.1%

0.3%

0.1%

品保款專款

1.191

億元

0.236

億元

3.281

億元

4.065

億元

註:評核分數之等級區分,

90

分以上為「特優」;

85

分至未達

90

分為「優」;

80

分至未達

85

分為「良」;

75

分至未

達

80

分為「可」。

評核委員對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

專案計畫/方案之共識建議,也作為協商

108

年度該部門總額一般服務成長率、專

案經費增減、續辦與否及協定事項之參

據。以西醫基層總額為例,為推動分級醫

療,採評核委員之建議,持續於西醫基層

總額「強化基層照護能力及開放表別」項

目編列

7.2

億元專款(較

107

年增編

2.7

億

元),擴大西醫基層照護範圍,以加速落

實分級醫療。此外,評核委員也建議應積

極賦予家醫群在分級醫療所扮演的角色及

整合慢性病照顧,故於「家庭醫師整合照

護計畫」專款(

12.8

億元)之協定事項,

特別匡列

4.5

億元用於新增多重慢性病照護

之獎勵費用,並要求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

照護。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44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