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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評核結果之後續獎勵與運用

依 據

1 0 7

年 第

5

次 委 員 會 議

106.6.22

)通過「

108

年度總額協商

通則」,各部門總額之品質保證保留款

(下稱品保款)列為專款項目,用於提

升醫療品質。經

107

年第

7

次委員會議

107.8.24

)議定獎勵方式,以各總額部

106

年度(受評核年度)一般服務預算

為計算基礎,依據評核等級給予相對之獎

勵成長率(優級

*0.3%

,良級

*0.1%

),計

算品保款專款額度。

107

年各總額部門評核結果,分別

為:牙醫及西醫基層「優」級;中醫及醫

院「良」級。依上述品保款計算方式及評

核結果,

108

年四部門總額總計編列品保

款專款

8.773

億元(如表

3-4

),以實質鼓

勵總額部門持續提升執行成效,及精進醫

療品質。

3-4

 四總額部門評核結果與

108

年度品保款獎勵情形

總額部門別

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

西醫基層

醫院

評核結果

獎勵成長率

0.3%

0.1%

0.3%

0.1%

品保款專款

1.191

億元

0.236

億元

3.281

億元

4.065

億元

註:評核分數之等級區分,

90

分以上為「特優」;

85

分至未達

90

分為「優」;

80

分至未達

85

分為「良」;

75

分至未

80

分為「可」。

評核委員對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

專案計畫/方案之共識建議,也作為協商

108

年度該部門總額一般服務成長率、專

案經費增減、續辦與否及協定事項之參

據。以西醫基層總額為例,為推動分級醫

療,採評核委員之建議,持續於西醫基層

總額「強化基層照護能力及開放表別」項

目編列

7.2

億元專款(較

107

年增編

2.7

元),擴大西醫基層照護範圍,以加速落

實分級醫療。此外,評核委員也建議應積

極賦予家醫群在分級醫療所扮演的角色及

整合慢性病照顧,故於「家庭醫師整合照

護計畫」專款(

12.8

億元)之協定事項,

特別匡列

4.5

億元用於新增多重慢性病照護

之獎勵費用,並要求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

照護。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44

中華民國

107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