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評核結果之後續獎勵與運用
依 據
1 0 7
年 第
5
次 委 員 會 議
(
106.6.22
)通過「
108
年度總額協商
通則」,各部門總額之品質保證保留款
(下稱品保款)列為專款項目,用於提
升醫療品質。經
107
年第
7
次委員會議
(
107.8.24
)議定獎勵方式,以各總額部
門
106
年度(受評核年度)一般服務預算
為計算基礎,依據評核等級給予相對之獎
勵成長率(優級
*0.3%
,良級
*0.1%
),計
算品保款專款額度。
107
年各總額部門評核結果,分別
為:牙醫及西醫基層「優」級;中醫及醫
院「良」級。依上述品保款計算方式及評
核結果,
108
年四部門總額總計編列品保
款專款
8.773
億元(如表
3-4
),以實質鼓
勵總額部門持續提升執行成效,及精進醫
療品質。
表
3-4
四總額部門評核結果與
108
年度品保款獎勵情形
總額部門別
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
西醫基層
醫院
評核結果
優
良
優
良
獎勵成長率
0.3%
0.1%
0.3%
0.1%
品保款專款
1.191
億元
0.236
億元
3.281
億元
4.065
億元
註:評核分數之等級區分,
90
分以上為「特優」;
85
分至未達
90
分為「優」;
80
分至未達
85
分為「良」;
75
分至未
達
80
分為「可」。
評核委員對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
專案計畫/方案之共識建議,也作為協商
108
年度該部門總額一般服務成長率、專
案經費增減、續辦與否及協定事項之參
據。以西醫基層總額為例,為推動分級醫
療,採評核委員之建議,持續於西醫基層
總額「強化基層照護能力及開放表別」項
目編列
7.2
億元專款(較
107
年增編
2.7
億
元),擴大西醫基層照護範圍,以加速落
實分級醫療。此外,評核委員也建議應積
極賦予家醫群在分級醫療所扮演的角色及
整合慢性病照顧,故於「家庭醫師整合照
護計畫」專款(
12.8
億元)之協定事項,
特別匡列
4.5
億元用於新增多重慢性病照護
之獎勵費用,並要求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
照護。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44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