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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108

年度總額之協定與核定結果及歷年

資料

(一)

108

年度總額成長率範圍及政策目標

衛福部於

8

10

日將奉行政院核定之

108

年度總額成長率範圍及協商政策方向

(詳附件三),交付健保會依法進行協定

及分配。依行政院之核定「總額成長率下

限為

2.516%

,上限為

4.5%

;另為加速根

治國人

C

型肝炎,同意衛福部所請,增列

108

C

型肝炎口服新藥費用,惟其增列

額度不得超過

4.7%

之上限」。

行政院核定之

108

年度總額範圍,

首度同意以外加

C

型肝炎口服新藥費用

方式,增列成長率上限(由

4.5%

提升至

4.7%

),因涉及總額協商通則對各部門總

額協商上限之認定,健保會於

8

月份委員

會議決定:委員支持加速根治國人

C

型肝

炎,增列口服新藥費用之政策,惟顧及總

額協商時各部門間之公平性,依據總額協

商通則,經委員共識決定,

108

年度整體

總額及四部門總額成長率以

4.5%

為上限,

進行總額協商,其他則依衛福部交議內容

辦理。

(二)召開「總額協商會前會」就總額協商草案

進行溝通

於衛福部交付健保會進行協定及分配

後,先由健保署與各總額部門,預擬協商

因素/專款項目及其預算規劃草案。囿於

總額協商時程緊迫,為增進協商效率,在

召開正式協商會議前,於

8

9

月安排一

系列的座談會/會前會,提供醫界與付費

者雙方代表委員對總額協商草案之溝通管

道,並協助委員了解協商項目之內涵,相

關會議辦理情形如下:

1. 8

月份委員會議(

107.8.24

):為利委員

了解衛福部政策方向,安排衛福部(社

會保險司)說明行政院核定

108

年度總

額範圍及交付之協商政策方向;當天下

午接續召開座談會,由各總額部門及健

保署報告所規劃之

108

年度總額協商草

案,讓付費者委員瞭解醫界訴求,並增

加雙方溝通機會。

2. 9

4

日舉辦「健保署和付費者代表、專

家學者與公正人士座談會」:安排健保

署就各協商項目提供進一步說明,及報

告如何落實政策目標,增進委員對整體

協商草案的了解,以利健保資源做最有

效益的配置。

3. 9

21

日辦理「總額協商會議資料說明

會」:為增進協商議事效率,幕僚每年

均彙整近

300

頁的總額協商資料,除按

協商部門,表列各部門總額協商草案及

健保署意見外,並就各項協商項目補充

參考資料,包含:各項目成長率及金

額、與政策方向的關連、過去

3

5

年預

算執行情形及成效、評核委員意見及後

續執行建議等資料。為利委員於會前瞭

解協商資料,乃召開說明會,由幕僚說

明總額協商資料呈現方向及其內涵,以

利總額協商會議順利進行。

上開會議中,針對委員詢問之數據及

資料需求,經幕僚彙整後,洽請健保署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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