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將擬納為自付差額的特材,提健保會討論
後,再報衛福部核定公告。經衛福部公告為自付
差額的品項,民眾可於醫師認定有醫療需要時選
用,而且僅負擔與健保給付上限的價差,不須全
額自費。自民國
84
年全民健保開辦至今,共納入
10
類自付差額特材,如表
3-14
。
表
3-14
全民健保
10
類自付差額特材一覽
序號
項目
實施時間
健保給付點數
1
義肢
84
年
3
月
1
日 依裝置部位:
4,800
∼
68,000
點
2
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
84
年
8
月
3
日
93,833
點
3
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
95
年
12
月
1
日
14,099
點
4
陶瓷人工髖關節
96
年
1
月
1
日 依類別:
35,195
∼
70,099
點
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
97
年
5
月
1
日 依類別:
39,396
∼
49,319
點
5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
96
年
10
月
1
日
2,744
點
6
耐久性生物組織心臟瓣膜
103
年
6
月
1
日
43,613
點
7
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
104
年
6
月
1
日
7,127
點
8
淺股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
105
年
5
月
1
日
28,773
點
9
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系統
106
年
8
月
1
日
26,239
點
10
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
106
年
11
月
1
日
70,200
點
註:
102
年
1
月
1
日實施二代健保。
全民健保的精神,是希望保障民眾的「就醫
平權」,並增進社會安全,因此屬於維繫生命、
緊急搶救及醫療上有需要的特材,理論上都應納
入健保給付的基本範圍,如果自付差額的項目過
多,恐有加重民眾財務負擔之虞,也失去社會保
險的意義。因此,健保會在討論自付差額特材
案時,除須確定健保已有全額給付類似功能的特
材,足以保障民眾基本使用的權益外,並審慎評
估自付差額特材的品項,避免流於浮濫。
為利評估、討論健保署提會之自付差額特材
品項案,健保會於
103
年
3
月訂定「健保會討論自
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程」,後為提升納入健保
給付時程之效率,乃於
105
年
6
月修正為每季討論
(原每半年)。該流程包含:
1.
討論議案前的準
備作業及時點;
2.
討論頻率(每季討論);
3.
健
保署提案須檢附的資料(該品項相對健保全額給
付品項之療效、價格差距、健保財務影響評估、
健保署同意列入自付差額的理由,及醫療科技評
估報告等相關支持證據、其他國家保險給付情形
及價格);
4.
品項通過後健保署須定期提出檢討
報告等,期為民眾的權益把關。
自
102
年二代健保實施以來,健保署提經健
保會討論,並報請衛福部核定後列為自付差額品
項計
5
項(如表
3-15
)。茲就
106
年健保署送請健
73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