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限縮其裁量空間,倘因此影
響核刪結果,將使得總額點值
下降。
C.
若僅試辦部分科別公開審查醫
師名單、部分科別維持現行作
法,可能因不同科別適用方式
不同,而影響審查公平性,造
成醫界內部不和諧。
(2)
建議回歸問題本質,應探究目前
所面臨的問題及配合研提解決方
案。若爭議點在現行審查制度,
則應全盤檢討,例如審查標準是
否具一致性、有無複審機制、隨
機抽樣方式以及其核減點數回推
計算之合理性、爭審之救濟機制
是否健全等。爰請健保署參酌委
員所提建議,檢討現行審查制
度,並與相關團體溝通,完成改
善方案後,提至本會報告。
健保署自
105
年
10
月實施「專業雙
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該方
案實施期間,如浮動點值較去年
同期變動率大於
5%
,申報件數及
醫療費用點數較去年同期變動率
大於
5%
,核減率較去年同期變動
率大於
10%
等情形,均得評估調
整方案。委員並請健保署於試辦
半年後(
106
年
4
月)至委員會議
報告試辦方案之執行情形。
4.
設立全民健保藥品品質監測計畫,確
保健保用藥品質
為提升藥品品質及促進國人用藥安
全,於協商
105
年度總額時,於其他
預算之「提升保險服務成效」項目編
列相關預算,並請健保署委託食藥署
以外的機關團體,抽驗健保給付的藥
品品質,並由食藥署及健保署共同研
議辦理,期維持保險給付藥品應有品
質,讓民眾安心用藥。
本計畫實施初期,主要選定治療指數
狹窄、藥品使用量大,及醫療機構或
民眾對藥品品質有疑慮而通報的品項
進行監測,例如:針對降血壓藥、降
血脂藥、降血糖藥、抗生素、血管擴
張劑及抗凝血劑等,依藥典的規範執
行藥品品質評估,監測上述成分所有
健保給付廠牌藥品的品質現狀,以了
解各廠牌間品質是否保持相同水準,
確保健保藥品應有的品質。
5.
檢討品質保證保留款分配方式,實質
獎勵品質優良院所
總額實施後,為確保民眾就醫品質,
衛生署(衛福部前身)訂有各部門總
額品質確保方案,明訂品質監控辦
法。健保會於每年總額協商前,均會
召開評核會議,就各部門品質確保方
案及總額的執行成果進行評核。
104
年評核會議的專家學者認為,品質保
97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