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強化監理業務,奠立保險
基石
業務現況
鑒於二代健保實施後,不論在財源籌措或
醫療支出等制度,都有結構性改革,健保會除
依據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3
條的規定,監理健保
署年度預、決算備查及按月提報健保業務情形
外,為建構更宏觀、前瞻性的監理模式,乃自
103
年起建置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架構與指標,
請健保署據以定期提報監測結果,俾能發揮有
效監理之功能。
此外,基於醫療資源有限,錢應花在刀口
上,委員也十分關心總額協定後各項計畫/方
案的執行,能否達到原預期要求,安排進行業
務參訪活動;加上對於社會關注的健保議題,
及規劃中的健保政策或法規修訂案,基於監理
立場,提出專案監理事項並要求健保署針對特
定議題提出專案報告,藉此檢視、分析醫療資
源配置的妥適性,提供後續改善建議,期透過
委員集思廣益,共同策勵健保業務推展。
執行成果
一、年度預決算之監理
健保署依據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3
條規定,
分別於
105
年
3
月及
4
月份委員會議,就全民健
保業務計畫及安全準備運用狀況,提送「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決算」及「
106
年度全
民健康保險基金預算」備查案,俾利健保會監
理健保財務收支運作情形,並經委員會議同
意,就所送決算、概算案及幕僚研析意見摘述
如下:
(一)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決算
1.
保險收支:
1 0 4
年度保險收入為
6,437.11
億元(成長率
13.02%
);
保險成本為
5,386.67
億元(成長率
3.96%
),保險收支結餘
1,050.44
億元。
2.
安全準備:
104
年度保險收支結餘加
計
103
年底安全準備餘額
1,259.76
億
元後,累計安全準備餘額為
2,310.20
億元,約當
5.15
個月保險給付。
以
104
年度預算執行情形來看,整體
健保財務狀況良好,主要係補充保險
費及政府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
36%
差額之挹注。以二代健保財務新
制實施第
3
年觀之,實際執行結果優
於健保署於健保會
104
年
11
月份委員
會議提出之財務收支概估。
(二)
106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基金預算
1.
保險收支:
106
年度編列保險收入
為
5,809.99
億元(成長率
3.00%
),
保險成本
6 , 106 . 37
億元(成長率
6.06%
),保險收支預估短絀
296.38
億元。
2.
安全準備:
106
年度保險收支短絀數
加計
105
年底安全準備餘額
2,193.24
億元後,累計安全準備餘額為
1,896.86
億元,約當
3.75
個月保險
給付。
87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