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國
資
料
(註
4
)
項目
自付差額品項
1.
基本資料
國別 上市年度 保險是否給付 保險支付價/市價
2.
價格分布
(NT)
中位數:國別 / 元
最大值:國別 / 元
最小值:國別 / 元
平均值:國別 / 元
3.
價格差距
(註
5
)
國家: 、 、 、 、
價格倍數範圍: 倍∼ 倍
健保署填報部門: 填報人: 日期: 連絡電話:
註
1
:本表價格均以新臺幣呈現。
註
2
:健保全額給付品項如有
1
項以上,可增列供參。
註
3
:本品項較相同用途且健保已納入全額給付之既有特材,有下列附加之功能或效果之一,且價格昂貴經認定無
法納入全額給付者:
□增加耐久性:
□增加病人使用方便性:
□有利於監控病情:
□增加與特定設備或儀器之相容性:
□因客製化而增加美觀或舒適性:
□增加安全性(或改善副作用):
□其他醫療功能外之附加效果:
□其他可改善醫療或生活品質之功效:
註
4
:他國資料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52
條之
3
所列之國家(韓國、日本、美國、澳洲)為
優先呈現對象,其次為其他具官方公開網站可供查詢的國家價格。
註
5
:請依我國資料「
1.
基本資料」之「名稱」欄所列
2
種品項,計算該國之價格差距;若無資料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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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第三章 105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