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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102

104

年補充保險費收繳情形

單位:億元

項目

保費年

投保單位

(雇主)負擔

獎金

非所屬投保單位

給付之薪資所得

執行業務

收入

股利所得 利息所得 租金收入 合計

102

200.07

39.93

24.79

7.63

89.18

13.87

28.29 403.76

103

217.72

47.92

23.10

7.90

116.29

24.98

29.50 467.42

104

1-10

199.04 44.51

13.87

6.07 80.54 20.52 23.70 388.25

備註:部分資料因尾數四捨五入關係,致總數與細數之間,容有未能完全吻合情況。

資料來源:健保署

104

12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

由上表,二代健保實施後補充保費

每年約

400

餘億元,財源穩定。衛福部

鑑於健保財務較過去良好,各界期盼能

有讓民眾負擔的補充保費減輕的措施,

乃於

104

10

15

日發布修正「全民健

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部

分條文,自

105

1

1

日起,全面放寬

(包含股利、利息、租金及執行業務收

入等

4

項)補充保險費扣費標準,其單

筆扣費門檻,由

5

千元提高至

2

萬元。

委員基於健保政策、法規之研究及

諮詢為健保會法定權責,於

10

月份委

員會議提出「保險費率之調整,應併同

費基進行整體性規劃與考量,爰對『衛

生福利部宣布放寬利息、股利、租金及

執行業務收入等之補充保險費,單筆扣

費下限一律由

5

千元提高到

2

萬元』乙

項片面式調整,認為有違公平性、合理

性,爰表達一致反對之立場」,相關意

見並陳報衛福部參考。

衛福部仍於

12

2

日公告修正「全

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

法」,並自

105

1

1

日施行,預估將

使健保收入每年減少約

42

億元。

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醫療費用之處理

台灣近

2

年內發生

2

起重大的公共安全事

件,前有

103

7

31

日高雄石化氣爆事件,

後有

104

6

27

日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

事件發生後,透過健保署、新北市政府、醫

療機構即時動員及充分合作,使燒燙傷病患

得以獲得完善的醫療照顧,截至

105

1

月,

因粉塵暴燃受傷患者計

499

人,

15

人死亡,死

亡率

3.1

%,台灣在處理此次意外事件所展現

的高存活率,贏得來訪的美國約翰霍普金斯

Johns Hopkins

)大學燒燙傷中心醫療團隊

稱讚「很值得國外學習」。

對於第一線投入救援、醫治的醫療院所而

言,足夠的預算是不可或缺的後援。我國健保

採總額支付制度,整體預算於前

1

年就已事先

框定,而對於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非預期風險

所增加的預算,須有處理機制。健保會自

102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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