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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4年版

第五節  提供政策與法規諮詢意

見,興革健保業務

業務現況

健保會是二代健保為順應「擴大社會參

與」的世界潮流,所設立的健保重要事務溝通

平台,依健保法第

5

條,保險政策、法規之研

究與諮詢為健保會應辦事項之一,所以衛福

部、健保署對涉及多數民眾權益的健保政策或

法規,會希望透過此各方代表所組成的溝通平

台,諮詢其意見,使所訂的政策、法規更加周

延、完善。相對地,健保會委員是來自社會各

界的代表,基於職責,也希望在此平台為大眾

發聲,提供健保各項重要政策的相關建言,作

為政府部門推動政策、制訂法規的參考,使健

保會的功能得以充分發揮。

此外,健保法也規定經保險人(健保署)

同意的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第

45

條),

保險人所擬訂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改善方案(第

72

條)、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

法(第

73

條),保險人及保險醫療服務機構

應公開之醫療品質資訊辦法(第

74

條)等,

須提健保會討論,以蒐集各方意見,擴大社會

參與健保事務的層面。

執行成果

一、依法送健保會討論事項

(一)「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改善方案」之討論

(第

72

條)

健保資源有限,爰應做最有效率的

運用,健保法第

72

條規定,為減少無

效醫療等不當耗用健保資源的情形,健

保署須擬訂年度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改善

方案,提健保會討論,並參酌委員建議

修訂方案後,報衛福部核定實施。

健保署所擬訂「

105

年度抑制資源

不當耗用改善方案(草案)」,除延續

推動

104

年度的策略方法外,新增的改

善層面包括保險對象、健保署、醫事服

務機構等三面向(如下),希望透過三

方共同努力,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1.

保險對象:合理使用保險資源,包括

強化民眾珍惜健保資源的觀念,及引

導正確的就醫習慣與行為。

2.

健保署:提供合理公平給付,促進醫

療品質及效率,包括持續改革支付制

度、減少無效醫療的耗用、合理管控

藥費及強化違規查處機制等。

3.

醫事服務機構:善用醫療資源、提供

合宜治療,包括減少不必要的高耗用

醫療、提供多重疾病整合照護,及透

過即時資訊查詢避免重複醫療等。

針對健保署所提方案,健保會經充

分討論後,予以尊重。惟為期周延,委

員提出「提高雲端藥歷系統之上傳率及

時效」、「加強宣導民眾對安寧療護之

認知,及尊重醫療專業與遵從醫囑」、

「教育課程納入健保重要措施」及「對

相關管控措施設定例外處理原則」等建

議。健保署依健保會意見修訂方案後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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