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附錄二之附表三
105
年度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保障項目及支付方式
部門別
保障項目與支付方式
中醫門診 「中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巡迴醫療服務計畫」之論量計酬案件(每點
1
元支付)。
西醫基層
一、論病例計酬案件(每點
1
元支付元支付)。
二、「促進供血機制合理方案」之血品費(每點
1
元支付)。
三、西醫基層總額「提升婦產科夜間住院護理照品質」執行方案。
(註
1
)
醫院
一、門診、住診之藥事服務費(每點
1
元支付)。
二、門診手術(每點
1
元支付)。
三、住診手術費、麻醉費(每點
1
元支付)。
四、「促進供血機制合理方案」之血品費(每點
1
元支付)。
五、急救責任醫院之急診醫療服務點數(每點
1
元支付)。
六、經主管機關核定,保險人公告之分區偏遠認定原則醫院。
(註
2
)
門診透析
一、腹膜透析之追蹤處理費(
58011C
及
58017C
)(每點
1
元支付)。
二、偏遠地區之門診透析服務院所(每點
1
元支付)。
註:
1.
每季各婦產科診所撥付款項=
280
點 × 季申報總住院日數,每點以
1
元計算後撥付,用於提升護理人員之
夜班費、超時加班費、提高護理人員薪資、加發獎勵金等用途。
2.
以前一季各區門住診平均點值支付,如前一季該分區門住診平均點值小於當季浮動點值,該分區該季偏遠地
區醫院之浮動點數以當季浮動點值核付。
全民健康保險會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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