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80 / 178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80 / 178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80

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1

7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副知「

103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一般保險費率已

奉行政院核定維持現行之

4.91%

」。

21

衛福部公告「

103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

23

召開「門、住診費用分配合理性,及對社區醫院經營與民眾就醫權益之影

響」專題分析方向諮詢會議,蒐集專家學者意見,供中央健康保險署(下

稱健保署)參酌研提具體策略向健保會進行專題報告。

24

召開

103

1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一)依本會委員問卷調查結果,針對自付差額特材案,請健保署於提案

或定期提報檢討報告時,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1.

提會討論之議案,請至少包含下列基本資料:

(1)

同意列入自付差額特材品項的理由及支持證據。

(2)

其他輔助資料,例如:國內外上市日期、價格、其他國家是

否列入保險給付、醫療科技評估報告等。

2.

定期提會之檢討改善報告,請至少包含下列基本資料:

(1)

民眾利用情形,含選用自付差額品項及全額給付相同用途品

項之比較。

(2)

醫事服務機構對自付差額品項的收費情形。

(3)

民眾對自付差額特材的反映事項。

(4)

對哪些項目啟動檢討改善機制。

(二)委員對健保署報告「鼓勵醫療院所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措施規劃

情形」提出相關意見,供該署參考,並請於實施一年後,提報執行

效益與經費使用情形。

(三)委員於健保署報告「訂定合理調劑量之調整方案」後,考量其已將

合理調劑量納入,此作法較過去進步,故原則同意。至中華民國藥

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所提之建議事項,請該署參酌辦理。

(四)健保署提供書面「

102

12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並

進行口頭說明。

附錄二 

103

年度大事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