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132 / 178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132 / 178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132

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附件五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其他預算及其分配

一、

104

年度其他預算增加

534.5

百萬元,預算總額度為

11,316.9

百萬元,採支出目標制,由中央

健康保險署管控,各細項分配如表

5

二、預算分配相關事項:

(一)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

   全年經費

605.4

百萬元,請於

104

6

月底前提送執行成果。

(二)非屬各部門總額支付制度範圍之服務:

1.

全年經費

3,714

百萬元,用於助產所、護理之家照護、居家照護、在宅醫療、精神疾病

社區復健及安寧居家療護等所需經費。

2.

請於

103

12

月委員會議說明擬調整支付標準項目與作業時程,並於

104

6

月底前提

送執行情形。

(三)全民健保高診次民眾就醫行為改善方案

-

藥師居家照護:

1.

全年經費

54

百萬元,以輔導至少

7,000

人為目標。

2.

請於

104

6

月底前提送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四)支應醫院總額罕見疾病與血友病藥費及器官移植、西醫基層總額慢性

B

型及

C

型肝炎治療

計畫專款不足之經費,及狂犬病治療藥費:

1.

全年經費

300

百萬元。

2.

所列狂犬病治療藥費係用於治療被動物咬傷患者,防止狂犬病之發生。

(五)推動促進醫療體系整合計畫:

1.

全年經費

1,100

百萬元,用於「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試辦計畫」

3

億元、

「論人計酬試辦計畫」

3

億元,「跨層級醫院合作計畫」

1

億元,及「提升急性後期照

護品質試辦計畫」

4

億元。

2.

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得包含地區醫院及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或居家護理。

3.

新增方案原則於

103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各計畫請於

104

6

月底前提送執行成

果及成效評估報告(新增方案僅需提供初步執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