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127 / 178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127 / 178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127

2014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附錄

3.

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741.3

百萬元。

(2)

辦理原有之糖尿病、氣喘、乳癌、思覺失調症、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者

個案追蹤、早期療育等

6

項方案,並新增孕產婦方案。

(3)

宜提升涵蓋率,照護更多相同疾病的患者;屬成效明確的方案,應將該類病患全部

納入,以避免選擇性偏差的問題。並整合各方案,朝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性服務發

展,以提升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益。

4.

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1)

全年經費

160

百萬元。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檢討方案執行內容,以提升急診照護品質。

5.

鼓勵繼續推動住院診斷關聯群(

DRGs

):

(1)

全年經費

280

百萬元,導入第

3

階段

DRGs

項目。

(2)

本項經費應依實際導入施行之項目與季別,併醫院總額一般服務費用結算。

6.

醫院支援西醫基層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60

百萬元,本項經費得與西醫基層總額同項專款相互流用。

(2)

配合支援西醫基層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所需,提供專科巡迴醫療等服務。

7.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提升計畫:全年經費

800

百萬元。

(三)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

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7%

;醫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2.341%

,含偏遠

地區門診透析服務保障每點

1

元支付。

4.

門診透析院所前提報台灣腎臟醫學會之所有資料,嗣後改以全數上傳至中央健康保險

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

VPN

),並將院所上傳情形納入「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

服務品質提升獎勵計畫」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