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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附錄
3.
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741.3
百萬元。
(2)
辦理原有之糖尿病、氣喘、乳癌、思覺失調症、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者
個案追蹤、早期療育等
6
項方案,並新增孕產婦方案。
(3)
宜提升涵蓋率,照護更多相同疾病的患者;屬成效明確的方案,應將該類病患全部
納入,以避免選擇性偏差的問題。並整合各方案,朝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性服務發
展,以提升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益。
4.
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1)
全年經費
160
百萬元。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檢討方案執行內容,以提升急診照護品質。
5.
鼓勵繼續推動住院診斷關聯群(
DRGs
):
(1)
全年經費
280
百萬元,導入第
3
階段
DRGs
項目。
(2)
本項經費應依實際導入施行之項目與季別,併醫院總額一般服務費用結算。
6.
醫院支援西醫基層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60
百萬元,本項經費得與西醫基層總額同項專款相互流用。
(2)
配合支援西醫基層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所需,提供專科巡迴醫療等服務。
7.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提升計畫:全年經費
800
百萬元。
(三)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
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7%
;醫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2.341%
,含偏遠
地區門診透析服務保障每點
1
元支付。
4.
門診透析院所前提報台灣腎臟醫學會之所有資料,嗣後改以全數上傳至中央健康保險
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
VPN
),並將院所上傳情形納入「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
服務品質提升獎勵計畫」之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