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會
105
年委託辦理之「從國際經
驗檢視我國總額支付制度地區預算分配
方式之研究」,研究結果發現多數國家
之地區預算分配,均採用「以人口為基
礎(
population-based
)」之分配方
式,嘗試讓資源分配能反映各地區民眾
的實際醫療需求,以降低地區間資源分
配的不公平。該研究亦試算我國地區預
算分配,在健保分區涵蓋人口眾多的特
性下,僅以年齡、性別因子進行預算分
配,即具有極佳之醫療利用解釋力,因
此,建議各部門總額校正風險後保險對
象人數占率(
R
值)應持續提升。
(二)
108
年地區預算分配結果
健保會於
9
月份委員會議協商
108
年度
醫院、西醫基層、牙醫門診、中醫門診等
四部門總額後,隨即於
11
~
12
月份委員會
議討論四部門總額之地區預算分配,除西
醫基層總額外,其餘醫院、牙醫門診、中
醫門診總額之分配結果,已依法函報衛福
部核定,並於
108
年
2
月
27
日公告(詳附錄
七)。
108
年度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協定
結果如表
3-6
。
健保會委員於協商
108
年度地區預算
分配,主要考量各地區民眾的醫療需求並
扶助偏鄉及弱勢地區。經協定結果,除了
牙醫門診總額已
100%
依「校正人口風險
後之保險對象人數」(
R
值)參數分配,
醫院總額考量制度延續性及服務特性,維
持
107
年度的分配方式外,中醫門診總額
「各分區戶籍人口數占率」提升
2%
,西
醫基層總額「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象
人數占率」提升
1%
。此外,考量偏鄉及
弱勢醫療及因應各部門總額實務需求,同
意自一般服務費用移撥部分經費,作為
「風險調整基金」,提撥方式及執行細節
等,則授權健保署會同各部門總額相關團
體議定。
108
年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分配
如下:
1.
醫院:「各地區風險校正後保險對象
人數」占率維持與
107
年度相同(門診
50%
、住診
45%
),並於分配六分區預
算前,自一般服務費用移撥
1.5
億元,作
為風險調整基金。以襄助各分區偏鄉及
弱勢醫療,運用專案管理模式,達各分
區醫療平衡發展之目的。
2.
西醫基層:依
107
年
12
月份及
108
年
4
月份委員會議討論結果,一般服務費
用
67%
依各地區校正「人口風險因子及
轉診型態」後保險對象人數(
R
值),
33%
依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開辦前一
年(
89
年)各地區實際發生醫療費用
(
S
值)比率分配。並於分配六分區預
算前,自一般服務費用移撥
5
億元,作
為風險調整基金,用於撥補點值落後
地區。
3.
中醫門診:一般服務費用
2.22%
歸東
區,
97.78%
歸其他五分區。其他五分
區預算,依
6
項參數占率分配(如表
3-6
),其中各分區戶籍人口數占率為
13%
,相較於
107
年度調升
2%
。並於分
配其他五分區(不含東區)預算前,自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54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