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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會

105

年委託辦理之「從國際經

驗檢視我國總額支付制度地區預算分配

方式之研究」,研究結果發現多數國家

之地區預算分配,均採用「以人口為基

礎(

population-based

)」之分配方

式,嘗試讓資源分配能反映各地區民眾

的實際醫療需求,以降低地區間資源分

配的不公平。該研究亦試算我國地區預

算分配,在健保分區涵蓋人口眾多的特

性下,僅以年齡、性別因子進行預算分

配,即具有極佳之醫療利用解釋力,因

此,建議各部門總額校正風險後保險對

象人數占率(

R

值)應持續提升。

(二)

108

年地區預算分配結果

健保會於

9

月份委員會議協商

108

年度

醫院、西醫基層、牙醫門診、中醫門診等

四部門總額後,隨即於

11

12

月份委員會

議討論四部門總額之地區預算分配,除西

醫基層總額外,其餘醫院、牙醫門診、中

醫門診總額之分配結果,已依法函報衛福

部核定,並於

108

2

27

日公告(詳附錄

七)。

108

年度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協定

結果如表

3-6

健保會委員於協商

108

年度地區預算

分配,主要考量各地區民眾的醫療需求並

扶助偏鄉及弱勢地區。經協定結果,除了

牙醫門診總額已

100%

依「校正人口風險

後之保險對象人數」(

R

值)參數分配,

醫院總額考量制度延續性及服務特性,維

107

年度的分配方式外,中醫門診總額

「各分區戶籍人口數占率」提升

2%

,西

醫基層總額「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象

人數占率」提升

1%

。此外,考量偏鄉及

弱勢醫療及因應各部門總額實務需求,同

意自一般服務費用移撥部分經費,作為

「風險調整基金」,提撥方式及執行細節

等,則授權健保署會同各部門總額相關團

體議定。

108

年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分配

如下:

1.

醫院:「各地區風險校正後保險對象

人數」占率維持與

107

年度相同(門診

50%

、住診

45%

),並於分配六分區預

算前,自一般服務費用移撥

1.5

億元,作

為風險調整基金。以襄助各分區偏鄉及

弱勢醫療,運用專案管理模式,達各分

區醫療平衡發展之目的。

2.

西醫基層:依

107

12

月份及

108

4

月份委員會議討論結果,一般服務費

67%

依各地區校正「人口風險因子及

轉診型態」後保險對象人數(

R

值),

33%

依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開辦前一

年(

89

年)各地區實際發生醫療費用

S

值)比率分配。並於分配六分區預

算前,自一般服務費用移撥

5

億元,作

為風險調整基金,用於撥補點值落後

地區。

3.

中醫門診:一般服務費用

2.22%

歸東

區,

97.78%

歸其他五分區。其他五分

區預算,依

6

項參數占率分配(如表

3-6

),其中各分區戶籍人口數占率為

13%

,相較於

107

年度調升

2%

。並於分

配其他五分區(不含東區)預算前,自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54

中華民國

107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