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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4.7

億元,增加至

4,693.4

億元;西

醫基層總額自

1,025.5

億元增加至

1,214.9

億元;牙醫門診總額自

391.8

億元增加至

450.2

億元;中醫門診總額自

221.3

億元增

加至

259.2

億元;門診透析則自

342

億元增

加至

393.9

億元。

五、

108

年度總額地區預算分配及歷年資料

(一)地區預算分配方式

依據衛福部的規劃,全民健保的地

區預算是以「錢跟著人走」的概念進行

分配,期保障民眾就醫的公平性,並漸

進引導資源均衡發展。各部門總額之地

區預算分配,地區範圍比照健保署六分

區業務組所轄縣市劃分為六區,如圖

3-10

。每年於健保會

10

12

月份委員會

議,議定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分配後,

報請衛福部核定。

在「錢跟著人走」的原則下,六分區

地區預算以「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

象人數」為參數(即

R

值),進行預算分

配,惟為避免重分配後對部分分區產生

太大衝擊,亦將「各地區在總額實施前

一年的醫療費用」納為參數(即

S

值),

3-10

 地區預算六分區

臺北

北區

中區

南區

高屏

東區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宜蘭縣

金門縣

連江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高雄市

屏東縣

澎湖縣

花蓮縣

臺東縣

107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第三章

52

中華民國

107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