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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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決定事項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1.839%
391.1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
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
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1%
。依
上述分攤基礎,醫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
成長率為
1.839%
。
4.
請加強慢性腎臟病管理,進行照護整合,
並應持續推動腎臟移植,以減少透析病
人數。
5.
請於
108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情形及前
1
年成效評估報告。
總金額
21,658.5
總成長率
(註
1
)
(一般服務+專款+
門診透析)
增加金額
4.200%
19,788.9
總金額
490,999.1
較
107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
(註
2
)
4.428%
-
註:
1.
計算「總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71,208.7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422,923.6
百萬元(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
長率差值
994.0
百萬元及加回前
1
年度總額違反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扣款
33.0
百萬元),專
款為
27,017.7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21,267.4
百萬元。
2.
計算「較
107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70,181.7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421,896.6
百萬元(不含
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994.0
萬元及未加回前
1
年度總額違反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
扣款
33.0
百萬元),專款為
27,017.7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21,267.4
百萬元。
3.
本表除專款項目金額外,餘各項金額為預估值。最終以健保署結算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