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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2 0 1 8

201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決定事項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1.839%

391.1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

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

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1%

。依

上述分攤基礎,醫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

成長率為

1.839%

4.

請加強慢性腎臟病管理,進行照護整合,

並應持續推動腎臟移植,以減少透析病

人數。

5.

請於

108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情形及前

1

年成效評估報告。

總金額

21,658.5

總成長率

(註

1

(一般服務+專款+

門診透析)

增加金額

4.200%

19,788.9

總金額

490,999.1

107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

(註

2

4.428%

註:

1.

計算「總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71,208.7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422,923.6

百萬元(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

長率差值

994.0

百萬元及加回前

1

年度總額違反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扣款

33.0

百萬元),專

款為

27,017.7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21,267.4

百萬元。

2.

計算「較

107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70,181.7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421,896.6

百萬元(不含

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994.0

萬元及未加回前

1

年度總額違反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

扣款

33.0

百萬元),專款為

27,017.7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21,267.4

百萬元。

3.

本表除專款項目金額外,餘各項金額為預估值。最終以健保署結算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