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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2 0 1 8

177

附錄六之附件一

108

年度牙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

一、總額設定公式:

108

年度牙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校正後

107

年度牙醫門診一般服務醫療給付費用×(

1

108

年度一般服務成長率)+

108

年度專款項目經費

註:校正後

107

年度牙醫門診一般服務醫療給付費用,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會

107

年第

5

次委員會議決議,校正投保人口預

估成長率差值及加回前

1

年度總額違反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扣款。

二、總額協定結果:

(一)一般服務成長率為

8.276%

。其中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0.187%

,協商因素成長率

8.089%

(二)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

1,069.1

百萬元。

(三)前述二項額度經換算,

108

年度牙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較

107

年度所核定總額成長

3.433%

;而於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及加回前

1

年度總額違反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

特約及管理辦法之扣款後,成長率估計值為

3.192%

。各細項成長率及金額,如表

1

三、總額分配相關事項: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會同牙醫門診總額相關團體,依協定事項辦理,並於

108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情

形,延續性項目則包含前

1

年成效評估;實施成效並納入下年度總額協商考量。

(一)一般服務(上限制):

1.

新醫療科技(新增診療項目)(

0.030%

):

(1)

本項用於新增口腔外科診療項目。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額度內,妥為管理運用。並於

107

12

月委員會議說明規劃之新增項

目與作業時程,若未依時程導入,則扣減該額度;另於

108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情形,請

含新增項目及申報費用/點數。

2.

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第

1

2

3

階段)(

6.918%

):

(1)

執行目標:

30

萬人次。

預期效益:提升牙周病照護品質。

評估指標:

A.

服務量

B.

完成率

C.

申報第

3

階段件數核減率

D.

治療對象跨院所接受

91006C

91007C

比率

E.

民眾抽樣調查治療之滿意度。

(2)

請加強管理及監督機制,持續監測醫療利用情形,並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8

6

月底前

提出專案報告(含管控措施及監測指標)。

3.

牙周病支持性治療(

91018C

)所增加之費用(

0.862%

):

執行目標:增加

350,000

人次。

預期效益:維護牙周健康,降低牙周病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