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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別 提問與意見交換 部門之預算協商

合計(不含

各自召集會

議時間)

付費者委員

視需要自行

召開會議

醫界委員視

需要自行召

開會議

推估最長

時間

醫院

30

分鐘

(門診透析

20

分鐘)

60

分鐘

(門診透析

20

分鐘)

130~170

分鐘

30

分鐘

30

分鐘

130~230

分鐘

西醫基層

25

分鐘

50

分鐘

115~15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115~190

分鐘

牙醫

20

分鐘

40

分鐘

60~8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60~120

分鐘

中醫

20

分鐘

40

分鐘

60~80

分鐘

20

分鐘

20

分鐘

60~120

分鐘

其他預算

20

分鐘

35

分鐘

55~73

分鐘

20

分鐘

55~93

分鐘

各部門協商時間分配(

105

6

24

日委員會議決議)

備註:各部門協商時間若確需延長,以不超過該「部門預算協商」時間之

50%

為限。

54

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第三章 105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