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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十 

「健保會討論健保自付差額特材作業流程、基本

資料表及檢核表」修訂案之委員意見調查結果

一、本會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程」

→不需修改(含無意見):

30

→建議修改:

2

位,內容如下:

1.

本案流程原分為每年討論

2

次(上半年、下半年),建議應改為健保署提案後,依目前規

劃各項工作日數辦理完畢,即排入議程討論;或至少改為每季討論

1

次。避免因本會所訂

流程過長,而延誤自付差額品項納入時間,以維保險對象權益。

2.

依目前案件量,建議改為每季討論

1

次,以加速案件排入討論之時效。

二、健保署提案需檢附之自付差額特材品項「基本資料表」

→不需修改(含無意見):

24

→建議修改:

8

位,內容如下:

1.

將「自付差額品項」及「健保全額給付品項」,以兩欄分列:

自付差額品項

健保全額給付品項(

P1

名稱(及特材碼)

許可證字號

核准日期

功能類別

價格/支付點數

用途

相對效果

相對風險

自付差額前年申報量

自付差額後預估年申報量

納入後實際年使用量

196

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