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十
「健保會討論健保自付差額特材作業流程、基本
資料表及檢核表」修訂案之委員意見調查結果
一、本會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程」
→不需修改(含無意見):
30
位
→建議修改:
2
位,內容如下:
1.
本案流程原分為每年討論
2
次(上半年、下半年),建議應改為健保署提案後,依目前規
劃各項工作日數辦理完畢,即排入議程討論;或至少改為每季討論
1
次。避免因本會所訂
流程過長,而延誤自付差額品項納入時間,以維保險對象權益。
2.
依目前案件量,建議改為每季討論
1
次,以加速案件排入討論之時效。
二、健保署提案需檢附之自付差額特材品項「基本資料表」
→不需修改(含無意見):
24
位
→建議修改:
8
位,內容如下:
1.
將「自付差額品項」及「健保全額給付品項」,以兩欄分列:
自付差額品項
健保全額給付品項(
P1
)
名稱(及特材碼)
許可證字號
核准日期
功能類別
價格/支付點數
用途
相對效果
相對風險
自付差額前年申報量
自付差額後預估年申報量
納入後實際年使用量
196
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