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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食品藥物管理








                      食品藥物管理政策係以保護民眾健康為核                          第一節  食品法規標準及產品審查
                  心價值 ,112年工作重點為健全法規標準及審                          一、 法規標準
                  查制度、落實源頭管理、建構綿密的品質鏈
                                                                       112年增修訂29項法規,包括公告修正
                  監測體系、精進國家實驗室功能、建置風險
                                                                      「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 健康食
                  預警及管理機制 ,積極強化民眾溝通與宣導 ,
                                                                       品之牙齒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 美國及
                  提供「 藥求安全有效 」、「 食在安心健康 」之
                                                                       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 」等 ,以
                  消費環境 。
                                                                       健全我國食品管理規範 。
                                                                  二、  產品審查
                  第一章  食品管理

                                                                       辦理食品查驗登記,累計至112年如表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下稱食藥署 )持
                                                                       7-1。
                  續深化執行「 食安五環 」政策 ,從源頭管理 、
                  生產管理、市場查驗、廠商責任及全民監督

                  等五大面向跨域整合,共構完善的食品安全
                  防護網 。


                    表7-1     核可之特定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許可文件數


                                應查驗登記食品類別                                       有效許可文件數
                  輸入錠狀 、膠囊狀食品                                                        7,684
                  健康食品                                                                 421
                  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160
                                   特定疾病配方食品                                            348
                  特殊營養食品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                                         142
                  國產維生素類錠狀 、膠囊狀食品                                                    1,480
                  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                                                            37
                  食品添加物                                                              6,054
                  總計                                                                16,326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


                  第二節  食品源頭管理                                     二、  強化邊境管制

                  一、 擴大查驗品項                                          (一 )  至112年增修訂輸入查驗貨品項目 ,

                      完成印尼水產品、日本豬肉、立陶宛牛                                     累計2,765項輸入貨品須經邊境查
                      肉、英國羊肉、澳大利亞乳製品、加拿                                     驗 ,始得輸入 。

                      大全牛齡牛肉及越南水產品系統性查核,                             (二 )  112年查驗73萬5,763批食品及相
                      前述國家產品符合指定輸入條件 ,源自核                                   關產品,檢驗不合格產品依食安法
                      准生產設施產製且檢附指定證明文件 ,可                                   規定辦理退運或銷毀 。

                      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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