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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中華民國 112 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05







                      類長照服務資源發展之獎助及其方                        第二章 長照資源發展

                      式,對離島、偏鄉、原住民族及其
                      他長照服務資源不足區,優先獎助。                       第一節 服務體系與資源發展

                                                             一、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第二節 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制度
                                                                 為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整合式照顧服

            一、自107 年推動長照給付及支付新制,以滿
                                                                 務模式,長照 2.0 推動社區整體照顧體
                 足個案多元需求為目標,透過明定給付的
                                                                 系,以培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擴
                 長照服務項目、內容及支付價格,以鼓
                                                                 充各類長照服務提供單位(B)、廣設巷
                 勵服務機構提升服務量能與品質;又配合
                                                                 弄長照站(C)為原則,鼓勵各縣市政府
                 110 年6 月9 日修正頒布之長服法第8 條
                                                                 廣結長照、醫療、護理以及社福單位辦
                 之1 第4 項授權規定,將長照給付及支付
                                                                 理。原規劃 4 年(至 106~109 年)布 建
                 新制提升法律位階,訂定「長期照顧服務
                                                                 469A-829B-2,529C,截至 111 年底共 布
                 申請及給付辦法 」,並自111 年2 月1 日
                                                                 建 684A-7,432B-3,758C,各縣市布建情形
                 施行。
                                                                 如圖 5-1。
            二、符合長照給付及支付申請資格者,經照
                                                             二、服務資源發展及布建情形
                 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 級
                 至第8 級者,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擬訂                           (一 )長照服務使用提升:長照2.0 於111

                 照顧計畫,協調長照特約單位提供長照服                                   年服務人數達44 萬381 人,使用服

                 務,給付之服務包括照顧及專業服務、交                                   務項目人數最多者為照顧服務,與
                 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居家無障礙環境                                   110 年相較,增加約13%,如表5-1。
                 改善服務及喘息服務等。                                   (二 )加速長照資源布建: 111 年長照2.0


            三、長照特約單位完整提供服務後,始得向地                                      各項服務特約單位數已達7,247 處,
                                                                      以居家服務成長最為顯著,111 年
                 方政府申請費用支付。考量原住民族地區
                                                                      較110 年增加約19%,如表5-2。
                 及離島服務資源較缺乏及服務輸送不易,
                 提供較一般地區高20%之支付價格,且

                 給付額度其部分負擔仍以一般地區價格計
                 算,所增加支付金額由政府負擔。為避免

                 困難照顧及有特殊時段服務需求之個案遭
                 拒絕,服務困難照顧個案,或依個案需求
                 於晚間或夜間等特殊時段提供服務,提供

                 支付金額加計,以鼓勵配合政策強化照顧
                 困難個案及特殊服務時段之服務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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