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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華民國 112 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04
(一 )計畫試辦區域之高風險孕產婦至少 導新住民翻譯人才培訓及運用計畫 」,推
4 次產前檢查利用率由87.4%( 106 動培訓在臺多年之新住民擔任通譯員,以
年 )提升至95.2%、事故傷害死亡 協助衛生局(所 )工作人員於進行新住民
率由56.4%( 106 年 )降至52.3%、 之家訪、健兒門診、生育保健指導之通譯
消化癌症防治整體幽門桿菌陽性接 工作。111 年共15 個縣市申辦該計畫。
受治療之除菌數由75.9%( 107 年)
提升至94%、原住民結核病主動篩 第三節 罕見疾病及特殊健康需求族群
檢率其35~64 歲山地原民由53% 健康照護
( 106 年 )增至57%,65 歲以上則 為防治與及早診斷出罕見疾病,並協助取
由55%(106 年 )增至56%。 得罕病用藥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
(二 )原住民健康平均餘命差距改善:依 我國於89 年公布施行《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
內政部統計資料,110 年原住民族 法 》,成為世界第5 個立法保障罕病患者的國
0 歲平均餘命為73.92 歲,與全國0 家,其後歷經三次修法,至111 年底已通報公
歲平均餘命差距已由106 年8.17 歲 告罕病1 萬9,780 案。
縮小為6.94 歲。 一、本部建構完整的罕見疾病醫療服務網絡,
協助罕見疾病患者獲得醫療照護及補助,
第二節 新住民健康照護
以確保其就醫權益。111 年執行成果如圖
本部為提升新住民婦女在未納全民健保前 4-5。
之生育健康,及減少因該語言之隔閡,造成生
二、油症患者健康照護
活適應或就醫障礙,推動政策如下:
(一 )為保障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權益,104
一、自100 年起提供配偶為中華民國國民之新
年2 月4 日施行《 油症患者健康照
住民懷孕婦女,與國人享有相同產檢補助
護服務條例 》,提供油症患者健保
服務,於110 年7 月1 日起孕婦產檢次數
門( 急 )診、免費健康檢查、油症
由10 次增加至14 次,一般超音波檢查從
患者特別門診及第一代油症患者住
1 次增加至3 次,並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
院免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等服務;第1
及貧血檢驗。111 年共補助1,512 案次。
代患者出生年限擴至69 年;設置油
二、為提供新住民懷孕婦女生育指導及衛教諮
症患者健康照護推動會;發放油症
詢,並關懷個案是否定期產檢,如有特
患者遺屬撫慰金等。105 年11 月16
殊情形需轉介相關資源,於110 年起納入
日修正上開條例第4 條及第12 條,
補助地方綜合保健計畫,辦理「新住民孕
放寬油症患者認定標準,並延長撫
婦生育指導 」考評指標,111 年達成率為
慰金請領期限至109 年8 月9 日止。
93.3%。
111 年9 月5 日公告修正「多氯聯苯
三、為降低新住民語言溝通之就醫障礙,自 ( PCBs)及多氯呋喃( PCDF)血液
100 年起,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所轄需 濃度異常值基準 」,以保障疑似油
求,向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辦「輔 症患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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