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208
中華民國
107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附錄八 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監理架構與指標
第
1
屆
103
年第
5
次委員會議(
103.5.23
)討論通過
第
2
屆
104
年第
11
次委員會議(
104.12.25
)修正
11
項指標
構面 監理指標
提報
時程
計算方式
監理重點
︵一︶效率
1.1
急性病床平
均住院天數
(整體及各
層級)
半年
1.
計算公式:
分子:急性病床住院日數
分母:急性病床住院申請件數
急性病床:包含一般病床、特殊病床、精神病床(均含收差
額病床),惟不含安寧病床
2.
結果呈現:①醫院整體、②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
分列
3.
增列之資料:於年度監測結果報告書增列各層級醫院最大
值、最小值、標準差等資料
院所營運效率
/國際比較
1.2
急診病人留
置急診室超
過
24
小時比
率(整體及
各層級)
半年
1.
計算公式:
分子:急診病人留置超過
24
小時人次
分母:急診總人次
2.
結果呈現:①醫院整體、②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
分列
3.
增列之資料:於年度監測結果報告書增列檢傷分類「
1
」、
「
2
」、「
3
」級資料
急診照護效率
1.3
癌末病人生
前
6
個月每
人申報醫療
費用點數
半年
1.
計算公式:
癌症死亡病人生前
6
個月每人申報醫療費用點數
2.
增列之資料:於年度監測結果報告書增列「有接受安寧療護
病人」、「未接受安寧療護病人」之資料
資源運用適當
性/觀察整體
趨勢
1.4
高診次保險
對象輔導後
就醫次數下
降比率
年
1.
計算公式:
分子:輔導後平均就醫次數-輔導前同期平均就醫次數
分母:輔導前同期平均就醫次數
2.
高診次保險對象:全年門診就醫次數≧
90
次之保險對象;
包含西、牙、中醫門診之高就診輔導專案個案
資源利用之管
控結果
1.5
區域醫院以
上初級門診
照護率
半年
1.
計算公式:
分子:符合初級照護之門診案件數(不含門診透析)
分母:門診總案件數(不含門診透析)
2.
初級照護定義:俟健保署完成修訂初級照護定義及
ICD-10-
CM
/
PCS
編碼後,配合修訂本指標之初級照護定義及提
供資料
觀察急重症資
源是否偏重於
投入初級照護
1.6
各層級醫院
服務量占率
季
1.
計算公式:
分子:該層級醫療點數
分母:醫院整體醫療點數
排除門診透析服務費用點數
2.
層級別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
資源分配及各
層級醫院間之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