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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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八)建請醫院總額於地區分配時,無論採用何種公式,在預算分配至六區前,應自一般服務
費用移撥部分經費作為東區風險調整基金或設獨立預算案:
本會委員支持醫院總額東區之地區預算分配,可參考中醫或西醫基層總額部門之執行方
式,給予特別處理。至執行方式與細節,請健保署會同醫院總額承辦團體儘速研議後,
納入未來醫院總額地區預算分配規劃草案,依程序提送本會議定。另委員所提意見,請
併同參考。
(九)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監理指標修訂案:
本案有條件通過,請幕僚依委員意見再行檢視後,將最後修訂結果提報委員會議。
(十)建請健保署說明
107
年新藥納入健保給付之進度、預期效果,以及新藥預算執行情形案:
1.
委員對於
107
年度總額編列的新藥預算執行進度至為關切,並期盼加速新藥的引進,
以符民眾需求,爰請健保署本於權責,儘速依原訂新藥導入項目與作業時程辦理。
2.
鑑於
9
月份將進行
108
年度總額協商,請健保署儘早規劃新醫療科技,包括新增診療
項目、新藥及新特材之預算,及擬調整或導入之相關項目與作業時程,並妥為管理運
用,以符民眾期待。
二、健保署報告「罕見疾病、血友病、後天免疫缺乏病毒治療藥費及罕見疾病特材費用成長之
合理性分析」案:
鑑於近來有原屬公務預算支應之相關醫療服務或項目,轉由全民健康保險支出,將加重健
保財務負擔,請健保署務必本權責審慎把關,維護健保之穩定運作。
12
│
13
本會委員參加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擇新竹縣、臺中市及南投縣舉辦
107
年度牙醫門
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參訪活動。
19
│
20
召開「
107
年全民健康保險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
27
召開
107
年第
6
次委員會議。
一、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一)有關
107
年度醫院總額協定事項持續推動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診減量措施,為確保
執行成效與目標,建議應制定費用結構、價量變化等相關分析,並將分析結果回饋醫院,
且定期向本會報告案:
請健保署將委員建議提供之資料,納入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季報告之例行提報項目,
以利委員了解推動區域級(含)以上醫院門診減量措施之執行成效。
(二)基於落實分級醫療政策推動,確保緊急照護資源的妥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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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運送就醫,應
貫徹分級醫療,讓送醫個案前往就近適當機構,非一昧送往大醫院急診案:
緊急照護資源之運作,係依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等規定辦理,委員所提意見,
轉請相關權責機關參考。
7
月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