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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務運作

因健保會委員為兼任性質,為辦理各項會

務,「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設置要點」

(下稱健保會設置要點,如附錄三)第

4

點規

定,置執行秘書

1

人,綜理日常事務;副執行秘

1

人,襄助處理會務;組長及工作人員若干

人,分組辦理會務。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組

長及工作人員,由衛福部法定員額內調充之,健

保會組織如圖

2-3

2-3

 健保會組織圖

委員會議

主任委員

(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委員之一)

委員(

35

人)

日常事務

18

10

5

2

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執行秘書

副執行秘書

組織與任務

16

第二章

中華民國

106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