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務運作
因健保會委員為兼任性質,為辦理各項會
務,「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設置要點」
(下稱健保會設置要點,如附錄三)第
4
點規
定,置執行秘書
1
人,綜理日常事務;副執行秘
書
1
人,襄助處理會務;組長及工作人員若干
人,分組辦理會務。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組
長及工作人員,由衛福部法定員額內調充之,健
保會組織如圖
2-3
。
圖
2-3
健保會組織圖
委員會議
主任委員
(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委員之一)
委員(
35
人)
日常事務
保
險
付
費
者
代
表
18
人
保
險
醫
事
服
務
提
供
者
代
表
10
人
專
家
學
者
及
公
正
人
士
5
人
政
府
機
關
代
表
2
人
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一組
健
保
費
率
審
議
等
業
務
第二組
健
保
給
付
範
圍
審
議
等
業
務
第三組
健
保
總
額
協
定
分
配
等
業
務
執行秘書
副執行秘書
組織與任務
16
第二章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