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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中華民國 112 年版 衛生福利年報 07
(三 ) 111 年查驗72 萬4,180 批食品及相 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等,經輸入國審
關產品,檢驗不合格產品依食安法 查同意後即可輸銷。另我國加工(熱 )肉
規定辦理退運或銷毀。 品之官方生物安全計畫通過紐西蘭審查,
三、協助業者開拓海外市場 符合紐西蘭規定。
111 年持續協助食品業者輸銷產品至國
第三節 食品安全鏈監測
外,食藥署依輸銷國指定產品及申請方
式,協助業者遞交申請文件,包括中國、 一、針對市售高風險食品辦理後市場監測,其
結果如表7-2。
表7-2 111 年食品後市場監測結果
結果
監測/稽查項目
總件數 合格數 合格率(%)
市售蔬果農產品農藥殘留 4,616 4,255 92.2
市售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 7,907 7,888 99.8
市售食品真菌毒素含量 687 655 95.3
市售食品重金屬含量 616 603 97.9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
二、專案稽查抽驗
至111 年底已累計訂定7,552 項農藥殘留
為保障國人食品衛生安全,針對高違規、
容許量、373 項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
高關注、高風險項目加強查驗,並考量
量、1,530 項動物用藥殘留容許量、17 項
國人飲食的多元化及具特色創新的餐飲型
衛生標準、38 項食品原料限制事項以及
態等,規劃辦理稽查抽驗專案,111 年
正面表列796 種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
完成47 項食品稽查專案。國內業者查核
限量及規格標準。
12 萬717 家次,其中GHP合格率達9 成
以上;食品及相關產品查核及抽樣檢驗59 二、食品業者全登錄
萬件,合格率達99%。
至111 年底食品業者登錄為62.8 萬家次,
三、為提升後市場進口食品衛生安全,透過邊 成效如圖7-1。
境輸入查驗管控及後市場加強查驗進口農 三、增列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
禽畜水產品,特別針對不合格率較高之產
包裝注脂肉食品、具稅籍登記食品販賣業
品加強監測,111 年合格率為98.7%。
者販售散裝注脂肉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
所販售注脂肉食品,111 年7 月1 日強制
第四節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規定應以中文顯著標示該食品為「注脂 」
一、我國法規與國際接軌
或等同字義說明,並加註「 熟食供應 」、
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積極參考科學證 「 僅供熟食 」或等同字義醒語,以確保消
據及國際標準,滾動式增修訂相關標準。 費者食用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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