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全民健康保險會10周年成果與未來展望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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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第三章 10 周年重要成果
健保會做為健保政策之諮詢及民意溝通平 4. 辦理監理保險業務事項,在財務監理部
台,依健保法第 5 條規定,每年核心工作為協議 分,每年健保預決算之備查案、醫療院
訂定及分配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審議保險費 所財務報告之公開內容、公告平均眷口
率、提供政策與法規之諮詢意見,及監理健保業 數之規定;在業務監理方面,對總額公
務等。 告後相關重點協定事項,如:分級醫療
配套措施、家醫計畫之執行情形等,提
健保會自 102 年成立以來,迄今已逾 10 年, 出改善建議;並對依法提健保會討論之
累積許多豐碩的重要工作成果,包括: 自 付 差 額 特 材 項 目, 持 續 關 注 其 執 行
情形。
1. 在兼顧民眾醫療需要及健保資源有限
下,完成歷年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議 以下將分節介紹相關重要工作成果。
訂定及分配,將總額預算做最有效率之
配置,並依衛福部交議之政策目標,於 第一節 總額協商
協商時編列相關預算,以支持政策之推
動,並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與醫療品質。 一、依法完成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
定及分配
2. 完成歷年保險費率審議工作,為落實二
代 健 保 法 所 揭 示 收 支 連 動 精 神, 建 立 我國全民健保實施總額支付制度,由保險付
以科學數據為基礎,且不受外力干擾之 費者與醫事服務提供者以協商方式,訂定次年度
可 長 可 久 費 率 調 整 機 制「 全 民 健 保 財 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透過規劃年度預算,以宏觀
務 平 衡 及 收 支 連 動 機 制 」, 作 為 審 議 調控醫療費用,導引資源合理配置,並控制總體
105~110 年度保險費率之參據,110 年 醫療費用成長。健保會是健保落實「財務收支連
之後則回歸健保法第 78 條規定作為費 動」及「擴大社會參與」的協商平台,主要任務
率審議依據。 之一為各年度健保總額之協議訂定及分配,每年
均依限完成總額協定及分配的法定任務,讓健保
3. 提供政策與法規之諮詢意見,包含:對 總額支付制度順利運作。
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 36% 計
算方式、健保法施行細則第 45 條對政 (一)歷年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預算成長及分配
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之認列範圍、保險 隨 著 我 國 人 口 老 化、 慢 性 病 增 加 及
對象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等諮詢案提出建
言,以及重大議題如:C 肝藥費、重大 新醫療科技發展,醫療需求帶動醫療費用
公共安全事件醫療費用等案,提出諮詢 不斷成長,然而健保資源有限,如何在整
建議。 體財務可負擔的情況下,提供全體國民有
效 率、 高 品 質 的 醫 療 照 護, 是 健 保 會 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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