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中華民國110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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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總額預算每年以複數方式滾動成長,基期費用逐年擴大,建議相關節流成效應回饋總額,合理
                   調控基期或納入總額調整因素,以減輕調漲保費壓力。

                   1. 歷年總額配合政府政策投入相當多的預算,如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C型肝炎藥費等,

                     惟衛福部擬訂111年度總額範圍時,並未呼應國發會110年度之審議建議,將預算投入後之節
                     流效果納入考量。

                   2. COVID-19疫情讓民眾健康意識提升,改變民眾就醫行為及疾病需求,109年整體醫療利用減
                     少,應通盤檢視醫療供需變動,並納入總額調整因素,以反映醫療需求的改變。


            二、對111年度總額政策目標之建議:

            (一) 所擬111年度調整因素金額高達272億元,政策目標多元,結合公衛、照護模式、醫療照護體

                   系、支付制度改革等諸多項目,惟現階段健保財務及付費能力都有困難,增加政策項目預算宜

                   審慎,建議先進行專業評估及取捨,若無實際效益,現階段可不必增加預算。
            (二) 所提各項政策目標,應有相對應的支出金額與說明,另「健保總額中長期改革計畫(2021-2025

                   年)」為重大政策方向,建議陳報行政院時,提供相關資訊,以利後續評估預算及總額範圍設

                   定之合理性。

            (三) 許多政策目標係由政府及健保合作推動,應詳細區分各項政策目標的預算來源及額度,尤其涉

                   及政府政策推動之項目,應由公務預算支應,不宜轉由健保支付。

            三、請確實檢討低推估之設定及計算公式的合理性:

            (一) 「投保人口結構改變對醫療費用之影響率」有過度反應醫療費用、墊高計算基礎之虞。請檢討

                   計算公式,如何反映人口老化對醫療費用的影響,並排除其他因政策鼓勵或協商因素項目投入

                   預算(如C肝藥費、新醫療科技預算)所造成的影響。

            (二) 計算「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選取的查價項目(如「躉售物價指數─醫療儀器及用品
                   類」之採用項目),無法反映實際醫療成本,且受到匯率波動影響,應予檢討。











      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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