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中華民國110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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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總額協商結果及一般服務之地區預算分配
110.10.22
健保會於本(110)年9月23、24日完成「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經保
險付費者代表委員與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協商,牙醫門診、中醫門診總額及其他預算獲得共識。醫院
及西醫基層總額因為雙方對部分項目仍有各自的堅持,乃依法將付費者、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委員之
建議方案,以兩案併陳方式,報請衛福部核(決)定。為利後續報部事宜,健保會於10月份委員會議
(110.10.22)就111年度各部門總額協商結果及整體總額成長率進行確認,其中:付費者方案總成長
率為2.577%,醫界方案為4.233%(詳如下表)。整體而言,111年度健保總額,不論以付費者委員方
案(8,037.4億元)或是醫界委員方案(8,167.2億元)計算,都將突破8千億元大關。
健保會111年度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結果
達成共識 未獲共識兩案併陳 年度總額
醫院 西醫基層
111 年度總額 牙醫 中醫 其他 付費者 醫界
門診 門診 預算 付費者 醫界 付費者 醫界 方案 方案
方案 方案 方案 方案
約 約
金額(億元) 495.18 296.91 165.79 5,540.67 5,639.54 1,538.84 1,569.79
8,037.40 8,167.21
成長率 2.756% 4.208% 4.26 億元 2.567% 4.397% 2.239% 4.295% 2.577% 4.233%
(增加金額)
為利後續評估年度總額新增項目之執行效益,10月份委員會議亦就達成共識部門(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其他預算),其新增協商項目之「執行目標」及「預期效益之評估指標」進行確認,以
併入111年度總額協商結果報部,至於未達共識的部門,將另於衛福部核定後最近1次委員會議提
報、確認。年度執行完成後,新增項目之執行成效將列入總額執行成果評核,評核結果納為未來總
額協商參據。
健保會協商各部門總額後,尚須協定各部門總額分配至健保署六分區的預算(地區預算分配)。
附 依據衛福部政策,地區預算係依據「錢跟著人走」的原則,以「各地區校正人口風險後之保險對象人
錄
數」(即R值),進行預算分配,但為避免對原有的醫療利用情形產生太大衝擊,也將「各地區在總額
實施前一年的醫療費用」(即S值)納為參數,每年議定各總額部門R值及S值參數占比,並依其服務特
性及實際執行情形,漸進增加分配參數中的人口占率。
192 中華民國110 年 •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