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中華民國110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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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產業成長所致,無法反映整體民眾付費能力。實際上,民眾平均收入變低、所得分配惡化,
付費能力下降,加上人口負成長,保費收入恐無法繼續支撐總額支出不斷成長,因此建請行政
院核定111年度總額範圍時,能考量健保財務狀況及被保險人的財務負擔能力,合理設定總額範
圍,確保健保制度永續發展。
(三) 鑑於總額基期不斷擴大,歷年總額配合政府政策投入相當多的預算,如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
系統、C型肝炎藥費等,建議這些配合政策投入預算後的節流效果,應該列為減項回饋總額基期
或納入總額調整因素,以減輕調漲保費的壓力。
(四) 本次提出111年度總額範圍之「調整因素」高達272億元,其中政策目標多元,結合公衛、照護
模式、醫療照護體系、支付制度改革等諸多項目,惟考量當前健保財務及付費能力有限,建議
就實際效益先進行專業評估及取捨。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總額中長期改革計畫(2021-
2025年)」為重大政策方向,建議衛福部陳報行政院時,提供各項政策具體效益,以利後續評
估預算及總額範圍設定之合理性。
(五) 請檢討低推估公式中「投保人口結構改變對醫療費用之影響率」計算公式之合理性,並排除其
他因政策鼓勵或協商項目投入預算(如C肝藥費、新醫療科技)所造成的影響。
二、醫事服務提供者委員建議:
(一) 低推估值之「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為負值,其數值是因為匯率波動影響所致,但實務上
醫療院所採購藥品、醫材的成本並未下降,反而成長,且相關指數為抽樣調查資料,無法反映
實際的醫療成本。此外,「躉售物價指數─醫療儀器及用品類」選取的查價項目,並非多數醫
療機構常使用的品項,應檢討指數的合理性。
(二) 建議運用健保大數據資料,分析最近1年各年齡層的醫療費用,以了解人口結構改變下,增加1
歲會增加多少醫療需求(包括新藥、新科技等),未來即可以前1年各年齡層實際醫療費用,推
估未來1年各年齡層的醫療費用,使更貼近實際需求。
COVID-19疫情從109年發生至今,對我國整體經濟及醫療供需造成很大的影響,健保會將在行
政院核定的總額範圍內,於衛福部正式交議後,考量整體醫療需求及保險收入狀況,集結眾委員的智
慧,協議訂定111年度全民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讓健保資源做最有效的配置,持續守護全
體國人健康。
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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