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中華民國110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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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附錄五之附件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之計算公式與方法
一、投保人口結構改變對醫療費用之影響率
以衛福部報行政院時可取得之最近完整一年醫療費用及計費人口數計算,即以108年醫療費用點數
為基礎,計算109年納保人口年齡性別結構相對於108年人口年齡性別結構之改變,對醫療費用點數之
影響,並以1歲為一組做調整(人口數為3月、6月、9月、12月底計費人口數平均)。
二、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一)成本項目之權數
採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所作之「醫療機構專案調查實施計畫」調查結
果,採第5~95百分位值之平均數為權重。
(二)成本項目之指數
採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4月發布之「物價統計月報」與「薪資與生產力統計」資料。各總額部
門指標類別如下:
成本項目 指標類別
人事費用 1/2「醫療保健服務業」薪資及 1/2「工業及服務業」薪資
藥品費用 躉售物價指數─西醫藥品類
醫院
醫療材料費用 躉售物價指數─醫療儀器及用品類
躉售物價指數─西醫藥品類
西醫基層
躉售物價指數─醫療儀器及用品類
健保牙醫門診藥費權重及躉售物價指數─西醫藥品類
藥品、藥材及耗材成本 牙醫
躉售物價指數─醫療儀器及用品類
躉售物價指數─藥品類之中藥濃縮製劑
中醫
躉售物價指數─醫療儀器及用品類
基本營業費用 躉售物價指數─醫療器材及用品類與消費者物價指數居住類房租之平均數
其他營業費用 消費者物價指數─總指數
註:1. 醫療材料費用選擇與醫療儀器及材料相關之項目,故採用「理化分析用儀器及器具」;「電子醫療用儀器及設備」;
「放射照相或放射治療器具」;「整形用具、人造關節等非電子醫療器材及用品」、「注射筒、聽診器及導管等醫
療器材」及「其他醫療器材」。
2. 「躉售物價指數—西醫藥品類」指數,其內涵排除「動物用藥」、「中藥製劑」、「中藥材」項目,不納入計算,
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另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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