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2014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第一章 前言
健保會在其成立的第
2
年(
103
年),
完成「
104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定和
分配」及「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之審
議」,一般保險費率維持現行
4.91%
,使全民
健保財務在收支連動機制下穩健發展;且著手
建立相關制度,如建置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監理
架構與指標,從更宏觀與前瞻的角度,提升整
體監督與管理效率。此外,對「政府應負擔全
民健保總經費的立法意旨」及反對強制汽車責
任保險法刪除「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給付」等
議題,或是處理高雄石化氣爆事件所衍生醫療
費用等,均能就維護民眾權益的立場,齊力為
全民健保發聲。
為使外界了解健保會的運作情形,除每
月於網站公開議程及議事實錄外,並依二代健
保法施行細則第
4
條「應每年編具年終業務報
告,並對外公開」之規定,編印本年報,介紹
103
年度各項重點業務的辦理情形。另為讓讀
者立即掌握一年來健保會的重要事件,特別在
附錄二中,以時間為主軸,編列「
103
年度大
事紀」以供各界參考。
編輯年報的目的,雖說是為記錄過去一年
的成果,但何嘗不是讓執行單位沉澱下來,檢
視過去一年遺留的印記,從中習得來年業務推
展與改進的珍貴經驗。第
1
屆委員的任期,雖
在
103
年底劃下了圓滿的句點,但已為健保會
未來的發展,奠定了成熟的運作模式與進步的
力量。而第
2
屆委員也將承襲健保會肩負統籌
保險費率審議、總額協議訂定、全民健保業務
監理、給付範圍審議等事項的重任,持續為全
民健保穩健經營及守護臺灣民眾的健康而
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