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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4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第一章 前言

健保會在其成立的第

2

年(

103

年),

完成「

104

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定和

分配」及「

104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之審

議」,一般保險費率維持現行

4.91%

,使全民

健保財務在收支連動機制下穩健發展;且著手

建立相關制度,如建置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監理

架構與指標,從更宏觀與前瞻的角度,提升整

體監督與管理效率。此外,對「政府應負擔全

民健保總經費的立法意旨」及反對強制汽車責

任保險法刪除「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給付」等

議題,或是處理高雄石化氣爆事件所衍生醫療

費用等,均能就維護民眾權益的立場,齊力為

全民健保發聲。

為使外界了解健保會的運作情形,除每

月於網站公開議程及議事實錄外,並依二代健

保法施行細則第

4

條「應每年編具年終業務報

告,並對外公開」之規定,編印本年報,介紹

103

年度各項重點業務的辦理情形。另為讓讀

者立即掌握一年來健保會的重要事件,特別在

附錄二中,以時間為主軸,編列「

103

年度大

事紀」以供各界參考。

編輯年報的目的,雖說是為記錄過去一年

的成果,但何嘗不是讓執行單位沉澱下來,檢

視過去一年遺留的印記,從中習得來年業務推

展與改進的珍貴經驗。第

1

屆委員的任期,雖

103

年底劃下了圓滿的句點,但已為健保會

未來的發展,奠定了成熟的運作模式與進步的

力量。而第

2

屆委員也將承襲健保會肩負統籌

保險費率審議、總額協議訂定、全民健保業務

監理、給付範圍審議等事項的重任,持續為全

民健保穩健經營及守護臺灣民眾的健康而

努力。